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13篇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跟踪审计操作实行细则一、跟踪审计工作开展⑴.熟悉现场状况,掌握工程施工前现场第一手资料,并采用拍照等技术手段对现场状况进行保存;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1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跟踪审计操作实行细则一、跟踪审计工作开展⑴.熟悉现场状况,掌握工程施工前现场第一手资料,并采用拍照等技术手段对现场状况进行保存;⑵.与重要参建单位人员接洽,建立工作关系,将跟踪审计实行筹划和跟踪审计细则、操作过程、解决程序等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底,使其明白跟踪审计工作程序,缩短磨合期;⑶.收集工程有关资料,如中标单位旳技术标、商务标;监理单位招标文献、投标文献、监理合同;招标单位旳答疑文献、补充招标文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等;⑷.清标,展开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工作,拟定图纸工程量价格,同步完毕工程合同条款、招投标文献旳分析、判断工作;⑸.参与建设单位召开旳有关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变更会议和工程例会,会审有关波及造价旳工程变更和签证,做好记录,定期向委托报告;⑹.收集工程实行过程中工程例会报告材料、例会会议纪要、专项施工方案、专项会议纪要、监理周报及月报、建设单位发出旳各类波及到工程造价旳变更指令单、现场签证、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并建立台帐;⑺.定期到施工现场理解工程进度状况,做好跟踪审计造价控制记录,特别是在隐蔽工程覆盖前留下影像资料和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⑻.对于施工中旳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等,应及时提交跟踪人员,跟踪人员应在收到上述工程变化旳资料后,测算对工程造价导致旳影响,并将成果及时报送委托单位;
⑼.为避免整个工程施工周期长导致互相交叉,事后又回忆不清旳状况,跟踪审计项目组将按单位工程或单独发包旳分项工程分别及时进行初步审核,为将来旳竣工结算发明条件;
⑽.定期旳跟踪审计报告,每月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委托单位报告当期工程有关状况。造价控制报告涉及如下内容:
当期工程旳进展,当期发生旳重要事项,当期存在旳问题及建议,实际投资进度与筹划投资进度旳比较,上期遗留问题在本期旳解决状况,当月完毕工作量和合计完毕工作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和进度款合计支付状况等。
二、跟踪审计造价控制事项解决程序⑴.甲方指定分包、甲供材料、设备旳选用及定价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分包旳工程外,经业主批准后承包人可以对无能力承建旳部分内容进行分包。建设单位对需重点掌握旳材料与设备,亦可指定分包或甲控乙供,由承建单位按业主与第三人谈定旳条件与其签订合同并负责结算,对甲供材料(含设备)旳审核,建设单位应在准备分包或采购前向造价控制人员列出待分包或待采购设备、材料旳清单、品牌及数量,除特种材料外,造价控制人员在收到待购材料清单后,协助进行市场调研,并提供专业建议。对由变更而产生旳甲供材(设备)旳增减或变化进行测算,并将测算成果报送建设单
位,为建设单位决策提供根据。⑵.现场签证解决程序签证状况发生,现场确认(施工、监理、建设、跟踪人员四方现
场确认工程量,原始记录当场带回。)——施工单位申报(施工单位根据签证明体状况,上报拟采用旳解决方案,经监理、业主批准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签证工程量、费用)——报监理完毕初审,工程量审核——报跟踪审计人员审核(在审核时,将施工单位签证决算资料与当时旳原始记录核对,无误后再根据招投标、合同中有关规定完毕审核工作。)——报送建设单位完毕最后审批流程。
零星签证项目需立即进行施工旳,由监理、业主单位代体现场签证,事后3日内施工单位将签证原始资料报送跟踪审计人员登记备案,逾期则该签证无效。其他签证事项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业主代表、跟踪审计人员四方现场签证。
⑶.设计变更解决程序施工单位提出旳变更:施工单位报送书面变更资料——监理、业主、设计进行验证或商讨(涉及进行现场踏勘、专项会议讨论等,跟踪审计人员要参与现场踏勘和有关会议,在不参与技术方案讨论旳前提下,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有关会议纪要、原始资料等造价控制人员要收集备案)——监理、业主、设计完毕答复工作——施工单位将有关资料送交跟踪审计人员备案——施工方编制变更费用资料——监理完毕初审——跟踪审计人员完毕审核工作(在审核时,将施工单位变更结算资
料与有关会议纪要、原始资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再根据招标、投标、合同中有关规定完毕审核工作。)——报送委托单位完毕最后审批流程。
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提出旳变更:应由设计部门编制变更文献——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旳商定及变更前后旳工程状况,签发工程变更单,——施工单位申报变更费用——报监理初审——跟踪审计人员对工程变更费用组织审核,并及时将审核成果告知有关各方,如原费用存在不合理之处,则予以调节——报送委托单位完毕最后审批流程。
三、跟踪审计造价资料收集1、工程前期资料:⑴.招标人部分:工程概算文献、招标文献、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补充招标文献、招标答疑等,监理招标文献等;⑵.投标人部分:施工单位技术标文献、商务标文献,监理投标文献,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2、工程资料:⑴.建设单位: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建设、设计单位发出旳各类波及到工程造价旳变更或指令单;⑵.监理单位:监理周报、监理月报、例会纪要、专项会议纪要、工程进度款批复资料;监理单位发出旳各类波及到工程造价旳告知单;⑶.施工单位:例会报告材料、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签证原始记
录、变更申报单、签证资料、签证变更费用申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
根据施工合同等文献,完毕工程进度款审核工作,每月实际完毕
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审核确认,跟踪审计人员负责对合同内项目单价、
签证变更工程费用进行审核,并报委托单位确认。
五、项目构成员构成及职责
1、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状况:
姓名
专业
职称
职务
陶旭
市政
工程师
项目组长
苏爱俊
土建
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徐永祥
安装
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2、人员分工、工作职责⑴.项目组长:以我公司该工程项目旳代表身份,与业主、承包单位及政府机关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问题,特别要与业主保持密切关系,及时吃透其建设意图和对工程造价控制旳规定,承当本项目跟踪审查工作质量责任;⑵.专业工程师:1).结合工程具体状况,制定本专业造价控制旳实行细则,并承当本专业造价控制工作质量责任;2).参与本专业过程中隐蔽工程旳现场检查及某些与常规施
篇二: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跟踪审计质量管理流程跟踪审计质量管理流程三体一致
搜集质量资料核对工程实体、设计图纸、验收资料的一致性
三体不一致
施工合同、质保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有关规范、验收资料
不采取措施
通过监理、建设单位查明原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成品保护不好◆未按规定程序验收
口头通知审计意见单
通知对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跟踪整改情况:◆整改合格◆整改不合格◆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
整改验收
合格
不合格
记录质量问题通过
记录质量问题通过,并查明责任方
查明违反程序一方或者多方
记入跟踪审计报告
跟踪审计经济签证审核流程
资料退回无根据
建设单位申报经济签证
搜集资料
分析经济签证及有关资料
◆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结算书、经济签证单◆其他资料
根据不足
通知建设单位补充资料
根据充足足
核定工程量
核定单价
核定取费
公司专业负责人审核无偏差
部门负责人审核无偏差
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
与施工单位核对
定稿
有偏差有偏差有偏差
跟踪审计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审核支付证书的审核签字手续
◆政府审计
◆非政府审计
参照已完工程量与现场实际情况
审核已完工程量验收资料
资料齐全
资料不全
审核已完工程量单价
审核支付证书取费
审核支付证书的降点优惠
汇总成稿发电子版给技术负责人审核发电子版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不合格不合格
出稿盖章
全过程跟踪服务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规定及委托方要求,并根据我单位长期实践经验制定本操作规程(全过程跟踪服务方案)。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工程费用:咨询业务要求:咨询单位: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以上资质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目的与任务1.1检查工程项目准备工作情况,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防止资金不落实、条件不具备的项目开工,造成缺失浪费。1.2及时纠正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合理、合法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注意节约投资,以提高经济效益与保证按期完成。1.3加强委托方基建管理力量,协助委托方操纵好工程造价,贯彻委托方的审计管理理念,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服务范围
1、1用现代审计方法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工程中规模XX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文件与招标答疑文件、施工合同,重要的隐蔽工程、大宗材料与设备采购、工程进度款、XX万元以上的工程变更及洽商费用、索赔费用等;竣工结算、竣工决算。
1、2对建设工程管理情况及造价操纵情况定期出具审计报告。1、3执行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规定的活动与服务工作。2、全过程审计的工作内容2、1直接同意并执行委托方及业主有关项目的指令;2、2指定项目经理、对委托方及业主关于服务的书面询问给予书面答复;2、3根据委托方及业要紧求,提供有关的投资预算分析报告供委托方及业主审核;2、4编制项目方案及概算、施工预算、竣工决算;2、5主持由委托方及业主发标的材料、设备、工程及其他服务的招投标工作,编制商务标书、组织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施工合同文件、审核投标资料、编制投标综合报告、参加合同的商务谈判;2、6协助委托方及业主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解释,每月提供计划与实际付款说明;2、7协助审核、操纵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最晚审核时间不超过进度款支付申请提交日后的14日历天;2、8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与材料报价进行审核确认;2.、9审核承包商的工期延长申请及工程变更款的申请,通常最晚审核时间不超过申请提交日后的7日历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2、10其他与建设成本操纵有关的估价、咨询工作;2、11对市政配套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协助委托方及业主操纵市政配套工程的成
本;
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指导思想与审计目标(一)、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指导思想:
1、在项目全过程审计过程中依法保护建设单位利益,确保建设单位取得最佳投资效益。2.根据合同委托的范围与职权,从组织与管理的角度、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公正行使权力,•确保建设项目的各项合同目标圆满实现。3.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与地方有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承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单位目标的顺利实现。4、保证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为委托单位提供转入固定资产真实的投资额。(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目标:
1、真实、合法、有效;2、满足审计对象经济特征本质要求。3、满足审计功能最优发挥;4、满足委托者对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部组织结构图及人员职责
项目主管(造价咨询企业技术总负责人)
项目部经理
备用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经理助理
校
土
暖
机
造
招
内
核
建
通
电
价
标
勤
审
注
注
注
…
员
及
管
核
册
册
册
合
理
人
造
造
造
同
人
员
价
价
价
工
员
师
师
师
程
师
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部组织结构图
2、机构人员设置与职责
机构人员设置
姓名
职称
项目负责人
土建
专业暖通
造价电气
工程
…
师
年龄
执业资格注册编号
造价咨询人员
校核人员
审核人员
2、全过程审计人员职责项目负责人的职责(1)确定造价管理咨询项目部人员的人工与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方案,负责造价管理咨询项目部的内部管理与外部协调工作。(3)批阅重要的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技术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4)负责造价管理咨询项目部内各层次、各专业人员之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研究解决各类存在的问题。(5)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形成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6)根据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方案,动态掌握项目造价变化情况,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工作原则,确定阶段操纵目标、风险预测办法、偏差分析与纠偏措施。(7)组织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成果文件。专业造价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项目全天字第一号造价管理咨询业务,指导与协调造价员的工作。(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造价人员拟定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定务实施细则,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根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3)掌握本专业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初步成果文件及其说明与目录。造价员职责(1)根据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行业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业务质量与进度负责。
(2)根据专业造价工程师的分工要求,履行本职工作,选用正确的业务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确定服务范围项
目
编制咨询规划
准造价项目部人员配备与组织机构设立
备
阶
造价咨询资料的收集整理
段
方案设计阶段
编制工程投资估算报告
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修正估算报告或者编制概算编制预算或者工程量清单
确定招标方式
招投标阶段
编制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项
编制评标报告或者评标办法
目
等
编制合同文本
实
施编制工程款计划书及现金流量表
阶
段
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确定
施工阶段
编制变更报告及工程量变更价款的审核与确定工程索赔费用的审校与确定
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
结(决)算阶段
编制工程竣工结(决)算报告可行性评估分析
技术指标分析成本分析报告
项
目
项目成果资料的整理与交付
结
工程保修阶段
束
后评估阶段
阶
段
文档管理、服务意见征询
编制工程竣工结(决)算报告
全过程跟踪审计流程
六、建设过程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与责任细化A.决策阶段A1.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原则
(1)统一核算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编制统一的项目建议书。(2)经济上独立核算的各工程项目,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3)在一个总体范围内的分期建设工程项目,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2.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包含:(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与根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与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助关系与引进国别、厂商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的进度安排。(6)经济效果与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包含初步的财务评价与国民经济评价。3.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侧重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初步分析论证。论证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特别是产业政策、产品结构政策的要求与生产力布局的要求与经济规模的要求。
重点进行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建设条件与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分析评价。同时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满足项目初步决策的要求。投资估算做到与初步设计概算的误差不超过±20%。
A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一、总论
1.项目提出的背景与概况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根据3.项目建设条件4.问题与建议二、市场预测1.市场现状调查2.产品供需预测3.价格预测4.竞争力与营销策略5.市场风险分析三、资源条件评价1.资源可利用量2.资源品质情况3.资源赋存条件4.资源开发价值四、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1.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构成2.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的比选3.推荐的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4.技术改造项目推荐方案与原企业设施利用的合理性五、场(厂)址选择1.场(厂)址现状及建设条件描述
2.场(厂)址方案比选3.推荐的场(厂)址方案4.技术改造项目场(厂)址与原企业的依托关系六、技术设备工程方案1.技术方案选择2.要紧设备方案选择3.工程方案选择4.技术改造项目技术设备方案与改造前比较七、原材料燃料供应1.要紧原材料供应方案选择2.燃料供应方案选择八、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1.总图布置方案2.场(厂)内外运输方案3.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方案4.技术改造项目与原企业设施的协作配套九、节能措施1.节能措施2.能耗指标分析(技术改造项目与原企业能耗比较)十、节水措施1.节水措施2.水耗指标分析(技术改造项目与原企业水耗比较)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条件调查2.影响环境因素分析3.环境保护措施4.技术改造项目与原企业环境状况比较十二、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1.危险因素与危害程度分析2.安全防范措施3.卫生保健措施4.消防措施5.技术改造项目与原企业的比较十三、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习惯性分析2.人力资源配置3.员工培训十四、项目实施进度1.建设工期2.实施进度安排3.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与生产的衔接十五、投资估算1.投资估算范围与根据2.建设投资估算3.流淌资金估算
4.总投资额及分年投资计划十六、资金筹措1.融资组织形式选择2.资本金筹措3.债务资金筹措4.融资方案分析十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1.项目的经济效益2.项目的社会效益十八、研究结论与建议1.推荐方案总体描述2.推荐方案的优缺点描述3.要紧对比方案4.结论与建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被委托方做到;1.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决策者定方案定项目要求。2.可行性研究报告选用要紧设备的规格、参数要满足订货的要求。引进的技术设备资料满足合同谈判的要求。3.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重大技术、经济方案备有两个以上的方案比选。
4.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要紧工程技术数据,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
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融资方案满足银行等金融部门信贷决策的需要。
6.可行性研究报告反映在可行性研究中出现的某些方案的重大分歧及未被采纳的理由,以供委托单位与投资者权衡利弊进行决策。
7.可行性研究报告附有评估、决策(审批)所务必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政府批件。
组建工作小组签订委托协议
制定工作计划
市场调查预测
重新构想或者设计方案
方案编制与优化
否
项目评价
符合要求否
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
提交报告与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程序图
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
A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对可行性研究内容逐项进行审查与分析,然后作出综合评价,也能够在可行性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分析与归纳,重点审查:
1.审查项目厂地、规模、建设方案是否经多方案比较优选。2.审查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可信程度如何。
3.运用经济评价、效益分析考核指标对投资估算与估计效益进行复核、分析、测评,看是否进行动态、静态分析、财务分析、效益分析及对重大项目进行国民经济评价。
4.审查可行性报告审批情况。可行性报告是否经编制单位的行政、技术、经济负责人签字、是否组织多方面专家参加审查会议并据实作出审查意见,与上述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等。
5.审查建设规模的市场预测的准确性。6.审查厂址及建设条件。要紧审查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7.审查建设项目工艺与技术方案。要紧看工艺技术、设备选型是否先进,经济上是否合理。8.审查交通运输环境条件是否有保证,并从长远规划角度考虑。9.审查环境保护的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设计、建设投资同步进行。10.审查投资估算与资金的筹措。要紧是审查建设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估算与概算内容是否完整、指标选用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是否正常、贷款有无偿还能力、投资回收期是否正确等。11.审查投资效益。要紧从建设项目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投资机会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与设备的可靠性;生产要素组合的合理性;环境变化的习惯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项目建设的前瞻性;A4.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
1.用下列的方法编制投资估算:(1)生产能力指数法(2)系数估算法(3)比例估算法(4)混合法(生产能力指数法与比例估算法、系数估算法与比例估算法)(5)指标估算法流淌资金的估算:(1)分项全面估算法(2)扩大指标法2.投资估算的编制
(1)输入数据完整可靠。(2)选用估算方法与项目实际相习惯。(3)技术参数方程、经验曲线、费用性能分解及重要系数的推导
或者技术模型的建立遵守明确的规定。(4)对影响造价变动的因素进行不确定性分析。(5)估算文档完整归档。
投资估算编制工作原理编制项目总体构思与描述报告
建项面筑目积要组分紧织配操与计纵建划指筑标
建结分设工筑构部备程方方分购构案案项置思构构工及描思思程安述
描装述
建他设投期资涉的及构其想
项预固建铺
目
备
定资
设
底
前
费
产
期
流
期
投贷淌
工
资方
款
资
作
向
利
金
设
调息
想
节
税
建
设工
其基涨
筑
备程
他本价
工
购投
费预预
程
置资
用备备
投
及估
投费费
资
安算
资
估
装
估
算
算
静态投资
动态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总投资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工作原理
A5.投资估算的审核1.投资估算的审核(1)审核投资估算编制所使用数据资料的时效性与准确性(2)审核投资估算方法的习惯性、科学性(3)审核投资估算编制内容与规定、规划要求的一致性(4)审核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的符合性。2.投资估算的误差操纵:机会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误差率在±30%内;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误差率在±20%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误差率在±10%内;评审阶段的投资估算误差率在±10%内;A6.融资方案的编制1.明确项目融资主体,选择融资组织形式(1)既有项目法人融资形式(2)新设项目法人融资形式2.资金来源选择(1)项目法人自有资金(2)政府财政性资金(3)国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4)国内外证券市场资金(6)国内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7)国内外政府、企业、团体、个人等的资金
3.确定项目资金筹措方案(1)确定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通过国家预算内投资、自筹投资、发行股票、汲取国外资本直接投资等方式来筹措。(2)确定债务资金筹措方案。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设备租赁、借用国外资金等方式筹集。4.融资方案的分析与优化(1)资金来源可靠性分析(2)融资结构分析(3)融资成本分析(4)融资风险分析(5)融资方案的比选、优化,最终确定融资方案A7.建设项目投资方案经济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1.根据不一致的投资方案类型、评价深度、要求、获得资料的多少与项目本身所处的条件,选用不一致的评价指标与方法。(1)基础数据具有完整性与可靠性。(2)选择的评价指标体系合理,与客观实际情况相吻合。(3)计算准确。2.经济效果评价指标:(1)投资收益率(2)静态投资回收期(3)动态投资回收期(4)借款偿还期
(5)利息备付率(6)偿债备付率(7)净现值(8)净年值(9)内部收益率3.经济效果评价类型与方法:(1)评价方案类型1)单一方案·独立型方案2)多方案·互斥型方案·互补型方案·现金流量有关型方案(2)评价方法1)独立型方案评价·应用投资收益率对投资方案进行评价·应用投资回收期对投资方案进行评价·应用净现值对投资方案进行评价·应用内部收益率对投资方案进行评价2)互斥型方案评价A.静态评价方法·增量投资收益率法
·增量投资回收期法·年折算费用法·综合总费用法B.动态评价方法计算期相同:·净现值(NPV)法·增量内部收益率(△IRR)法·净年值(NAV)法计算期不一致:·净年值(NAV)法·净现值(NPV)法最小公倍法、研究期法、无限计算期法·增量内部收益率(△IRR)法4.常用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有:(1)盈亏平衡分析(2)敏感性分析(3)概率分析A8.建设项目经济评价1.建设项目财务评价(1)建设项目财务评价1)正常生产年份的企业利润及其占总投资比率的大小,考察项目年度投资盈利能力。
2)项目投产后每年能获得的利润、折旧基金及其他资金,偿还项目投资贷款所需时间,考察企业的还款能力。
3)项目整个寿命期内企业的财务收益与总收益率,与反映企业在寿命期内所能达到的实际财务收益情况。
4)进行项目资金的流淌性分析,以反映项目寿命期内企业的财务状况与资产结构的合理性,项目面临的风险程度,偿还短期贷款的能力与速度。
5)对涉外项目进行外汇效果计算分析,以衡量项目实施后对国家外汇状况的影响,出口创汇能力与竞争能力。
6)分析客观因素变动对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考察项目承受各类投资风险的能力,提高项目投资的可靠性与盈利性。
(2)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程序1)财务评价的准备阶段2)预测、估算与分析项目的基础数据3)编制与分析财务报表4)进行财务评价5)进行不确定性分析6)得出财务评价结论2.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使用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社会折现率等经济参数,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外汇效果分析等,然后进行项目综合评价。
A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审核(1)财务评价与国民经济评价均可行的项目,原则上予以通过。(2)财务评价可行,国民经济评价不可行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否定。(3)财务评价不可行,国民经济评价可行的项目,采取经济优惠措
施。(4)财务评价与国民经济评价均不可行的项目,予以否定。B.设计阶段管理B1.配合设计,对不一致的建设方案做好技术经济分析、比选、
优化设计、限额设计1、设计招标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推行设计招标,引进竞争机制,不仅能优选设计单位,
还能优选设计服务与全面设计方案。2.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分析(1)总体方案的分析。包含设计根据、设计规模、产品方案、工艺
流程、项目布局、设备配套、占地面积、环境保护、工程期限、投资概算等的可靠性、合理性、经济性审核,是否与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整体水平相符。
(2)专业设计方案的分析。包含建筑设计方案、结构设计方案、给排水、通风、动力、供热、通信、厂内运输、三废治理等工程没计方案,看其设计根据及设计参数、设计标准、设备与结构选型、功能与使用价值是否满足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可靠等原则。
3、严格合同约束
假如条件同意,可在现行的标准设计合同格式与设计费计算方法上,增加技术与经济核奖惩条款,建立激励机制:
(1)要求设计院实行限额设计,在设计合同中约定,假如是设计原因造成“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则按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扣罚设计费(如设计费总额的10%)。
项目投资限额
否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投资限
额
是
初步设计或者技术设计
限额是否合理
初步设计概算
技术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否
是否满足限额
实施初步设计方案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限额
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设计技术经济分析
是否满足限额
工程施工
否是
限额是否合理
否
限额设计流程图
(2)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如设计原因造成设
计变更费用超出施工合同价的某一比例(如8%)时,则扣罚质保金
(设计质保金按设计费总额的10%计),实行优质优价。
(3)增加约定设计人员现场服务的时间条款(每周很多于1天,
每月很多于7天)。
(4)设计费留足的尾款(按20%考虑),待工程竣工后再结清。
4.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
造价人员与设计人员密切配合,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投资估算
做好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每个设计环
节与每项专业设计都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设计规范与标准进行,发现
偏离限额时会立即改变设计,造价人员及时反馈造价信息,能动的影
响设计,以保证有效的操纵造价。
设计
咨询
业主
监理
施工
提出优化设计建议
优
化
进行优化设计
设
分析工期、质量变化情况
不一致意
计
无
程
造价变化情况
意
质量工期因素
序
意有
框
不一致
意
同意
意
图
造价咨询单位意
意
不合格意
业主审核
同意意
合格意
实施优化方案
5.图纸审核(1)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深化:(2)审核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并据此进行验收与
移交业主:(3)参与施工图设计会审,减少设计中的失误:(4)审核设计项目中对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5)审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是否符合工程B2.设计概算的编制1.设计概算的编制用扩大单价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等。保证概(预)算编制根据的合法性、时效性、适用性与概(预)算报
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全面性。通过概(预)算对设计方案作出客观经济评价,同时还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与约定对设计提出可行的造价咨询方法及优化建议,既满足业主的功能要求,又符合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与可靠性要求。
设计概算编制的工程数量基本准确、无漏项。概算与预算深度符合现行编制规定,使用定额取费标准正确,选用价格信息符合市场情况,计算无错误,经济指标分析合理、计价正确。
B3.设计概算的审核2.设计概算的审核1、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政策,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
条件编制。
2、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生产能力)、建设标准(用地指标、建筑标准等)、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立项批文的标准。对总概算超过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的,查明原因,重新上报审批。
3、编制方法、计价根据与程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包含定额或者指标的适用范围与调整方法是否正确。
4、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工程量计算是否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工程计算规则与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有无多算、重算与漏算,特别对工程量大,造价高的项目要重点关注。
5、材料用量与价格:要紧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砖)的用量数据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水平,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及其计算是否正确。
6、设备规格、数量与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设备清单一致,设备预算价格是否真实,设备原价与运杂费的计算是否正确,非标设备原价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进口设备的各项费用的构成及其计算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7、建筑安装工程的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计算与取费标准是否正确。
8、综合概算、总概算的编制内容、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定与设计文件的要求,有无设计文件外项目,有无将非生产性项目以生产性项目列入。
9、总概算文件的构成内容,是否完整地包含了建设项目从筹建
到竣工投产为止的全部费用。10、工程建设其他各项费用,包含按国家与地区规定逐项核查,
不属于总概算范围的费用项目不能列入概算,具体费率或者计取标准是否按国家、行业有关部门规定计算,有无随意列项、有无多列、交叉计列与漏项等。
11、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与程序是否正确,综合指标与单项指标与同类型工程指标相比,是偏高还是偏低,其原因是什么并予以纠正。
B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紧用清单计价法、定额计价法。B5.施工图预算的审核1.审查施工图预算市场选价是否合理。2.审核限额设计,对核定预算按专业、按分项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说明超估算、超概算的原因,提出不突破造价限额的纠偏措施,处理好限额设计与工程质量、功能等方面的关系。审查内容:1.工程量2.设备材料的价格3.预算单价的套用
4.费率及计取审查方法:全面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
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等。C.招投标阶段C1.策划建设项目招标形式及承发包模式1.根据不一致行业、不一致规模、不一致限制条件协助业主来
确定合适的招标形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2.按项目规模与业主能力选择合适的招标范围:
(1)总承包招标。(2)单项招标。
1)包工包料承包2)包工部分包料承包3)包工不包料承包(3)专项招标承包。3.按发包商所处地位与能力确定发包方式:(1)总包。(2)分包。(3)直接发包。C2.主持或者参与招投标全过程1.招标准备阶段(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2)办理工程报建备案
(3)发售招标文件(4)编制工程标底(5)现场踏勘(6)投标预备会(7)受理投标文件3.开标定标阶段(1)开标(2)评标(3)发出中标通知书(4)签订合同C3.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要紧内容(1)投标须知(2)协议书(格式)(3)合同条款(包含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两部分)(4)工程规范与技术说明(5)工程量清单(假如有)(6)图纸或者图纸清单(7)附件2.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写说明(1)投标原则与评标办法: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招标单位所确定的招标形式、评标程序与投标人务必遵守的原则、要求。
(2)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说明:招标文件对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条件、程序、方法、期限等予以说明。
(3)投标价格计算根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类别;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取费标准;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务必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工期:按照国家或者地方颁布的有关文件来确定,工期提早或者延误所涉及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6)投标准备时间: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的期限。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准备时间。(7)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能够是保函。(8)履约担保:中标单位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使用银行保函或者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比率符合目前有关部门的规定。(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的确定视工程情况而定,在招标文件中说明。(10)材料或者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者设备,列明材料或者设备名称、品种或者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与交货地点等;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者设备计价与结算退款方法。
(11)合同协议条款的编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参考有关示范文本,结合工程具体要求,编写合同条款。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工作机构
招标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刊登资质审核通告、招标通告
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办法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管理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的审查招标管理机构的审查
招标管理机构的审查
招标管理机构的审查
招标管理机构的全过程监督招标管理机构的全过程监督
施工招标程序的阶段划分C4.审核招标文件1.审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2.审核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3.审核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4.审核暂定价格或者甲供材料的价格是否合理。5.审核计价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是否合理、合法。6.审核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7.审核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投标保函的额度。C5.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1.工程量清单格式(1)封面;(2)填表说明;(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零星工作项目表。C6.标底的编制1.标底编制与审核
(1)清单法(2)定额法2.标底编制根据:(1)国务院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与其他有关规定。(2)市场价格信息。为了确保计算出的标底更加合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在审核标底时我们将考虑如下影响因素: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工程的规模与类型、结构复杂程度。3.工期的长短、必要的技术措施。4.工程质量的要求。5.工程所在地区的技术、经济条件等。6.根据不一致的承包方式,考虑不一致的包干系数及风险因素。7.现场的具体情况等。
工程项目的风险分
类文档
风险识别报告
建立工程项目造价风险管理
跟踪、收集、处理与生成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活动与过程的风险信息
工程造价是否存在风险的分析与推断
存在风险吗?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经验
是
风险分类
结束
风险分析
找出风险原因
风险后果严重程度风险进展进程预测
风险操纵的优先序列
结束
过程结束?
工程项目造价风险识别流程图
C7.投标报价的审核1.审核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与设计图纸的要求。2.投标报价是否真正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3.是否有围标、串标、抬标等现象。4.是否使用了不良的投标技巧。5.审核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6.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7.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子目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8.审核措施项目清单是否跟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相配套。C8.合同管理1.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1)固定价合同。固定价合同分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与单价在
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适合施工工期在一年以内,工程简单且设计细密、结构简单、风险小的建设项目。
(2)可调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分为可调总价合同与可调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适合施工工期在一年以上,工程复杂,且设计深度达不到国家设计深度要求、潜在风险大的建设项目。
(3)成本加酬金。该合同方式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按不一致方法商定
的酬金,确定总造价。这种合同形式要紧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晰,工程内容变更可能性大,人工、材料支出较大,或者业主在设计工作及说明书尚未完成之前,因工期要求紧迫而先行开工的情况。
合同计价方式的选用考虑项目自身因素、项目竞争形式因素与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等。
2.起草合同文本。根据施工合同规范文本,结合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实际等条件,起草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合法、公平、有效。
3.合同谈判与签订(1)合同谈判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合同双方权益。(2)合同的订立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与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与要紧建设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4.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索赔与终止(1)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合同履行的原则,对合同变更、工期、费用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造价
信息,对变更部分及时调整。(2)依照《合同法》与合同的约定,做好合同的变更、合同索赔、
转让与终止等工作,规避因合同管理不当引起的造价风险。C9.施工合同的审核1.施工合同的审核(1)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否包含工程
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准文号等;(2)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期,与总工期及各单项工程的工
期能否保证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3)审核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审核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确定办法是否合
理;(5)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设备与材料供应的责任及其质量标
准、检验方法;(6)审核所规定的付款与结算方式是否合适;(7)审核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操纵是否健
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8)审核中间验收的内部操纵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
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与施工技术文件为根据;(9)审核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
否有履约保函;(10)审核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
作条款与违约责任;(11)审核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2.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约定承担风险范围、幅度与超出约定范围与幅度的调整办法;(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8)安全措施与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工期及工期提早或者延后的奖惩办法;(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担保事项。D.施工阶段D1.编制工程款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工程款使用计划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合同价款的基础上编制,编制内容与工程合同确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相一致。在设计或者施工进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按需进行动态调整工程款使用,每月编制“工程款使用情况表”。D2.工程计量与支付
1.承包人按专业条款的约定时间,提交当月(或者节点)完成形象进度,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与变更的工程量分别签证认可。2.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编制当月(节点)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按合同要求)及月度(节点)工程价款结算书,提供进度款申请并附上与进度款审批有关的支持材料。报基建部门,由委托的造
价咨询单位确认。3.对月度(节点)工程价款结算书进行审核,首先审核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核定确认工程量;审核工程所套定额或者清单价是否与工程执行定额或者清单子目相符,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施工用料发生变化,务必获取必要的签证,对暂定价款、综合单价调整、变更进度款要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审核时据实调整。
4.对审核结果由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审核意见。5.根据每月(节点)的实际付款填制工程款使用计划执行情况。D3.设备、材料的询价与确认1.根据《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程序与要求进行设备、材料招标,审查采购是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择廉的原则来确定供应方;2.对设备、材料价格确认要从设备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生产厂家、付款方式、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期限、总价、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是否齐全;3.提供设备、材料价格信息,做好过程询价与确认价格等工作。
D4.项目工程变更的审核1.工程变更价款的分析(1)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对只增加造价而不增加功能的变更要向
委托人提供变更对造价影响建议,制止无意义的变更。(2)对工程变更提出的单位要充分结合变更情况进行价值分析,
对变更后的结果要评价并提出相应责任、效益的分担与分享的处理建议。
2.变更价款的计量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3.工程洽商的处理(1)签证事项的有关来源清晰(2)签量不签价格(3)签量不签消耗(4)不能与合同相抵触(5)签单价不签总价(6)签量有明细计算工及有关图形D5.综合单价的审核1.只是项目工程量改变时,按实计算工程量,并沿用项目的单价及计费原则与程式。工程量改变是指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内容与招标图纸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增加或者减少)。2.只是项目用料(包含规格)改变时,只调整相应项目的主材费用,如主材单价没有该种材料,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相似或者相
近项目的报价水平报价并经监理、发包人审核确认,相似或者相近项目指要紧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厚度、质量等级、产地、种类、砼。(或者砂浆)标号、配合比等发生变化,那么该项目的结算价按相似或者相近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换算,换算时只计算要紧材料价差及规费与税金。
3.当项目的工程量及要紧材料同时改变时,同时调整相应项目的工程量及主材费用,其计费原则不变。
4.若工程量清单中未有的项目,则参照工程量清单类似项目计价,没有类似项目的,参照预算定额计算直接费(或者成本价),工料机价格参照清单内价格,原清单内没有的价格执行施工当期信息价或者监理、发包人确认价,管理费及利润的取费水平执行投标时报出的费率或者按未列项目(清单外项目)取费明细表的取费水平。
D6.索赔的审核1.常见索赔的内容(1)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问交付设计图纸数量与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等,造成工程拖延与缺失。(2)工程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设计文件不一致。(3)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扰乱了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使工程数量有较大增加。(4)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5)由于设计错误或者业主、工程师错误指令,造成工程修改、工、窝工等缺失。
(6)业主与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或者指令工程加速。(7)业主未能及时交付工程款。(8)物价上涨、汇率浮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上涨,承包商蒙受较大缺失。(9)国家政策、法令修改。(10)不可抗力因素等。2.索赔的分类与计算(1)工期索赔计算1)直接计算法: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路线上或者一次性地发生在一个项目上,造成对总工期的延误,通过查看施工日志、变更指令等资料,直接计算延误工期,并将这些资料中记载的延误工期作为工期索赔额。2)网络分析计算法:是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对比两种工期计算结果来计算索赔事件对工期影响的一种方法。3)比例计算法:干扰事件常常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他们对总工期的影响,可按影响工作占原合同价的比例,等比例计算索赔工期。(2)费用索赔计算1)分项法:是先对每个引起缺失的索赔事件与各费用项目分别单独分析计算,最终求与得到总索赔额方法。2)总费用法: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这些索赔事件的影响相
互纠缠、无法区分,则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在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中标合同价中的总费用,即为要求补偿的总索赔额算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确切的影响因素,对总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改,使索赔额的计算更加合理。
(3)人工费索赔额计算方法1)增加或者缺失工时计算①额外劳务人员雇用、加班人工费索赔=增加工时×投标时人工单价②闲置人员人工费索赔额=闲置工时×投标时人工单价×折扣系数(通常为0.75)2)劳动生产率降低额外支出人工费的索赔计算①实际成本的预算成本比较法。是用受干扰后的实际成本与合同中的预算成本比较,计算出由于劳动效率降低造成的缺失金额。②正常施工期与受影响施工期比较法。是分别计算出正常施工期内与受干扰时施工期内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求出劳动生产率降低值,而后求出索赔额人工费索赔额=计划工时×劳动生产率降低值正常情况下平均劳动生产率×相应人工单价。3.索赔报告的审核完整索赔报告包含如下四个部分:(1)总论部分:概述索赔事项。(2)合同论证部分:叙述索赔的根据。(3)费用索赔或者工期索赔的计算论证。
(4)证据资料部分。D7.造价偏差管理1.偏差预测:对项目进行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因素进行预测与分析。
2.检查与计算:对项目一定进度条件下的造价进行计算与检查,得出检查当时条件下的造价。
3.对比:对项目已完工程的预算造价与实际造价进行对比,发现造价偏差,计算出偏差值。
4.分析:对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确定偏差幅度并找出偏差产生的原因。
5.纠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偏差分析结果,建议或者采取适当的措施,使造价偏差操纵在同意的范围以内或者进行项目总造价目标的调整。
E.竣工结(决)算阶段E1.1竣工结算的编制1.对确定作为结算对象的工程项目内容作全面的清点,备齐结算根据与资料。
2.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预算、报价的内容,包含项目、工程量、单价及计算方法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生多算、漏算或者计算错误与定额分部分项或者单价错误,及时进行调整,如有漏项予以补充,如有重复计算或者多算的予以删减。
3.对发包人要求扩大的施工范围与由于设计修改、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引起的增减预算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归入相应的单位工程结算书。
4.将各个专业的单位工程结算分别以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汇总,并提出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
5.将各个单项工程汇总成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书。6.编写竣工结算编制说明,内容要紧为结算书的工程范围、结算内容、存在问题与其他务必加以说明的事宜。7.复写、打印或者复印竣工结算书,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送发包人审查签认。
E1.2竣工结算的审核根据国家与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文件与合同约定,对工程量的审查、各类价格的审查、各项费率及计取的审查、有关合同条款的审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审查、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等签证的审查、各类计算误差的审查等方面。
1.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包含:建筑面积是否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突出外墙的构件不计算面(如幕墙);·坡屋面、架空层及底层楼梯是否加以利用,不利用的建筑物不计算建筑面积。
土方工程·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计量规则与竣工图纸标注尺寸,是否具有重算与漏算;·回填土工程量注意地槽、地坑回填土的体积是否扣除了基础所占体积,地面与室内填土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审核土方的运距是否与合同相符,运土数量是否扣除了回填的土方;·工程量的放坡、工作面的加宽及其他措施费(如挡土板)均考虑在报价之中。
地基与桩基工程·注意审核各类不一致桩料,务必分别计算,施工方法务必符合设计要求;·桩料长度务必符合设计要求,桩料长度假如超过通常桩料长度需要接桩时,注意审核接头数是否正确;·人工挖孔桩的护壁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扩大头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桩护壁、钻孔桩固壁泥浆与泥浆池、沟道砌筑、泥浆装卸运输,预制桩的试桩、送桩、接桩、凿桩头、打斜桩,混凝土灌注桩的充盈量与扩大头的体积等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砌筑工程·外墙与内墙的计算长度及高度是否符合计量规则;扣除的门窗洞口及埋人墙体各类钢筋混凝土梁、柱等是否已扣除;·墙基与墙身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计量规则规定按立方米或者按平方米、米计算的砌体,有无混淆、错算或者漏算;·基础防潮层考虑在砖基础项目报价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现浇构件与预制构件是否分别计算,有无混淆;·现浇柱与梁,主梁与次梁及各类构件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重算或者漏算;·钢筋重量是否按理论重量计算,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误差不予调整;弯钩、搭接是否根据规定计算,钢筋的长度计算是否符
合计量规则;·计量规则规定按立方米或者按平方米、米计算的构件有无混淆,
计量单位是否一致;·设计未图示与未规定弯钩、搭接方式的不予计算,钢筋消耗量已
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接头等,设计无规定时不予计算,
按施工方案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木结构工程
·是否分别按不一致种类计算;·计量单位有无混淆;·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的钢骨架,屋架上的钢拉杆、垫铁、铁夹板、螺栓,木梁上所用的铁件等不单独列项,包含在门与屋架项目内;·木构件制作的后备长度、配制损耗、刨光损耗、施工损耗与檩木、椽子屋面木基层等的接头损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与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已考虑在报价中。
金属结构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工程量多数以吨为单位。在计算时,型钢按图示尺寸求出长度,再乘每米重量;钢板要求算出面积,再乘以每平方米的重量。审核是否符合计算规定;·压型钢板楼板、墙板以面积进行计算;·钢构件的除锈刷漆、及需探伤的费用已考虑在报价中;·钢构件的拼装台的搭拆与材料摊销列入措施项目费。
屋面及防水工程·卷材、涂膜防水是否考虑弯起部分;·斜屋面是否按斜面积计算,地面防水是否按规定扣除了有关构件面积;·防水层下列的找平层、基层处理、铁件、涂料及特殊部位处理的附加材料等已考虑在报价中。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平面防腐、立面防腐的划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涂料基层的刮腻子、屋面保温隔热的找坡与找平、下贴式保温隔热天棚的底层抹灰、保温层的面层与基层抹灰、防腐工程需酸化处理与养护等费用已考虑在报价中;·保温隔热需搭设脚手架的费用已考虑在报价中。楼地面工程·楼梯装饰是否按踏步与休息平台部分的水平投影计算,大于500的梯井是否已扣除;·不一致装饰面层的计算是否与计量规则一致。装饰工程·内墙抹灰的工程量是否按墙面的净高与净宽计算,有无重算或者漏算;·外墙抹面是否扣除了门窗洞口;·踢脚线砂浆打底与墙柱面抹灰不得重复计算,墙面装饰高度扣除墙裙高度;
·柱面贴材是否按饰面外围尺寸计算;·幕墙中同种材质的窗不扣除,有无重算或者漏算;·天棚吊顶是否扣除了独立柱、窗帘盒所占面积;·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各类损耗,高层建筑物所发生的人工与机械降效、施工用水加压等费用已考虑在报价中;·天棚的检查孔、天棚内的检修走道、灯槽等包含在报价中。门窗工程·门窗是否按不一致类型以樘进行计算;·以米为单位的窗帘盒、窗台板与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窗套、贴脸是否已经分开,有无错算;·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填塞包含在造价之中。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门窗油漆是否按樘进行计算;·空花格、栏杆等是否按单面垂直面积计算,有无多算;·有线角、线条、压条的油漆、涂料面的工料消耗包含在报价中。水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管道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不得将室外管道按室内计价;·室外管道的检查井、阀门井通常不能套用市政定额,如套用则扣除未做部分工作内容;·室内给水塑料管道的尺寸规格为外径,相应的阀门、管件等安装规格对应一致;
·法兰阀门安装中已包含法兰片,不得重复计取;·弄清卫生洁具安装工作的内容,按国际图集的规定区分管道与洁具的安装界限,不得将工作内容中包含的管材,管件及阀门等重复计价;·卫生洁具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一致,否则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计价内容。电气照明工程·变压器安装中,除务必干燥的变压器(确认签证)外,一律不得计取变压器干燥费用;·配电装置安装中,务必看清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防止将电器按高压计取安装费;·认真核查现场,不得将小型成套配电箱按照明配电箱或者动力配电箱计价,不得将成套配电箱分拆及其安装费(如分拆为箱体、空气开关安装等);·电机如计取了干燥费用,则核查当时的绝缘测试记录,无记录且不需要干燥的一律不得计取干燥费用;·电器安装中,核查监理及甲方签证的规格、数量、品种,各类预留、延弛长度不得重复计算;·开箱检查或者现场检查,凡未做电缆头的一律不得计价;·配电箱、柜安装中已包含了接地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取;·避雷网安装中,支架已含在安装单价中,不得重复计算,避雷引下线利用柱主筋引下及圈梁焊接中,设计通常按两根为单位,不得
加倍计算;·查进场记录及产品安装说明书,防止错套电气配管子目;·部分灯具、开关及插座安装工作内容中,已包含线路预留长度,
不得重复计算;·各类配电箱线路预留长度按箱内壁尺寸高+宽计算,不得按面板
尺寸;·灯具安装尺寸规格全面核查,防止错误计价;·配电箱,开关及插座等开箱或者拆开检查,以核实线缆规格是
否按设计施工,与结算书规格一致;·所有的电气调整试验附有相应的调试记录,否则一律不予计取
设备及其安装工程;·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需要安装的设备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是否分清,有无把不需安
装的设备作为安装的设备计算安装费用;·按国家规定,工程造价中不包含设备费,设备费不得计取相应
利润及税金。道路工程·道路各层厚度是否按压实后的厚度计算;·不一致项目的计量单位是否符合规定。市政管网工程管道敷设不应扣除井内壁间的距离与管体阀门所占长度。园林工程
·伐木、砍挖灌木丛等项目是否按实际量进行结算;·喷灌设施是否按从供水主管接口到各支管的总长度以m计算;·审核预算单价的套用:a.审核工程所套定额单价是否与执行的定额预算单价相符;b.工程名称、规格、计算单位与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单位估价表一致;c.有无错套定额,计算单位是否正确;d.对换算的单价,首先要审核换算的分项工程是否是定额中同意换算的,其次审核换算是否正确;e.审核补充定额与单位估价表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估价表计算是否正确。·审核间接费:a.审核建筑安装企业是否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费用,有无高套取费标准;b.审核间接费的计取基础是否符合规定;c.预算外调增的材料差价是否计取了间接费,直接费或者人工费、增减后,有关费用是否相应做了调整;d.有无巧立名目,乱摊费用现象;e.计划利润与税金的审核,重点放在计取基础与费率是否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上,有无多算或者重算的现象;f.审核所套费用定额的时间界限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2.竣工结算的审核程序:
(1)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有关事项,接收有关资料;
(2)委派项目负责人,配置业务专业人员;(3)收集并批阅资料、踏勘现场、熟悉情况;(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核准;(5)召开咨询审核前的协商会议;(6)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形成咨询初步意见;(7)将咨询初步意见向有关各方征询并形成会议纪要;(8)经公司三级审核后,形成咨询初步成果;(9)召开咨询成果的定案会议,达成共识后会签;(10)如被审单位有异议,务必在接到咨询初步成果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已被认可;(11)对被审单位的书面意见,项目负责人报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进行再审议,对合理意见应采纳,作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12)项目负责人起草成果文件,报技术负责人签批;(13)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14)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15)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3.竣工结算的审核期限:(1)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下列,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与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与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与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审核时问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与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E2.1竣工决算的编制根据经审定的与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等原始资料,对原概(预)算进行调整,重新核定各单项工程与单位工程造价。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如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等,分摊于受益工程,随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时,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E2.2竣工决算的审核1、竣工决算的审核方法1)检查所编制的竣工结算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实施程序,有无将未经审批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而自行建设的项目编制竣工工程决算的问题;2)检查竣工决算编制方法的可靠性,有无造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实的问题;3)检查有无将不具备竣工决算编制条件的建设项目提早或者强行编制竣工决算的情况;4)检查各项投资支出,并分别与设计概算数相比较,分析节约或
者超支的情况;5)将各项资产的实际支出与设计概算数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资
产的节约或者超支数额;6)分析投资支出偏离设计概算的要紧原因;7)检查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真实性与处
置情况,包含:核实库存设备、专用材料帐是否相符,检查建设项目现金结余的真实性,检查应收、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关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保证期间的保证金。
2、竣工决算报表编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能综合反映该工程从筹建到工程竣工投产
(或者使用)全过程中的各项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建设成果及全部建设费用。其内容包含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报表说明书、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工程造价比较分析等四部分,审核人员审核其真实性、完整性。
1)审核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要紧审核内容是否完整与真实竣工决算报告情况说明书中全面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与经验,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总结,其要紧内容包含下列几点:
A.对工程总的评价。从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与造价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
·进度。要紧说明开工与竣工日期,参照合同工期是提早还是延期;
·质量。根据启动验收委员会或者相当一级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
情况评定等级,合格率与优良品率;·安全。根据劳动工资与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与人身事
故进行说明;·造价。参照概算,说明节约还是超支,用金额与百分率进行分
析说明。B.审核各项财务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是否真实·概算执行情况分析;·新增生产能力的效益分析。说明交付使用财务占总投资额的比
例、不增加固定资产的造价占投资总数的比例,分析有机构成与成果;·基本建设投资包干情况的分析。说明投资包干数,实际使用数
与节约额,投资包干结余的构成与包干结余的分配情况;·财务分析。列出历年资金来源与资金占用情况。2)工程竣工决算比较分析。由于竣工决算是综合反映竣工建设项
目或者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果与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因此在竣工决算书中务必对操纵工程造价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动态的变化情况进行认确实比较分析。
3、审核交付使用财产情况(1)审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交验。交接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与流淌资金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3)审查库存材料盈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工程剩余物资是否及时清退,计算是否准确。
4、审核工程收尾情况核实工程未完工程量,审查是否多留投资或者新增工程内容等问题,落实工程是否存在遗留总是是否落实解决途径。E2.3、工程造价管理及内操纵度评价对工程建设的内部操纵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对工程建设投资操纵、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物资采购、工程质量操纵、工程财务管理及廉政建设制度等方面制度是否完善及有效执行情况做出评价,并提交管理建议。E2.4、其他服务假如委托或者业主方要求:我们保证及时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工作。如遇重大合同、重要会议保证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随时赴现场进行必要工作。
篇三: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comprehensivecontrolpublicsecurityfurtherstrengtheningoverseaschineseaffairslocalrecordscivilair10料则待统供材料招标及合同签订后工及监理合同签订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土建路基工程工作量完成15左右建设管理情况主要为完善设计工作情况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及统供材料核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土建路基工程工作量完成50左右建设管理情况主要为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及统供材料核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况40土建路基工程转序验收期间同上加预测项目总投资并分析概预算执行情路面工程工作量完成50左右时路面工程及统供材料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有条件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建路基工程结算并进行审计30交通三大系统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绿化三大系统工程及统供材料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有条件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建路基路面等相关工程结算并进行审计预测项目总投资并分析概预算执40可分项进行defenseworkfullymeetannualtargets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益,推动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交通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署第3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二十三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交通厅成立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公室(以下简称跟踪审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分管副厅长任主任,监察室负责人任副主任。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实施对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及对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凡纳入省交通厅管理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含其上级单位)必须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以下统称为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行为,也应当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
第四条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委托(授权)专业技术力量强、有相应资质和经验、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或其联合体(以下简称审计单位)实施跟踪审计。
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组。审计单位须另设顾问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
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
第五条审计组不是建设单位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帮助指挥部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工作。审计单位不能替代、减免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审计组在工作中既要维护国家利益,也要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各项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㈠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㈡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㈢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
㈣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㈤工程质量控制和批复工期执行情况;㈥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㈦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㈧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审计单位应按下列方式向跟踪审计办公室及建设单位报告审计工作:㈠提交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1.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报告周期(可依完成投资金额确定)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于路基工程转序验收后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可与半年度或年度报告合并),待全线交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再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综合性审计报告应反映至报告截止日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2.专项审计报告在建设过程的重要时点(时期)或应建设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要求,审计单位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只反映
对专项问题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
在征得跟踪审计办公室同意后,审计单位也可以开展其认为必要的专项审计工作。
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管理建议书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核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有效性。对重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㈢在相关会议上口头发表审计或咨询意见第九条审计单位应根据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的指示,组织力量及时完成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费用按照招标形成的专项审计费用计算标准确定并作为审计费的组成部分。第九条跟踪审计工作自建设单位提交主体工程评标报告时开始,至省交通厅下达竣工决算审计决定后结束。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完成对各相关单位(主要是施工单位)价款结算的初步审核工作后即可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建设单位应妥善控制好对各相关单位的付款额度(原则上在审计前的支付比例不超过预计总价款的90%),合同条款应涉及与审计相关的事项并预留审计需要的时间。
第十一条对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的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即可依据审计结果在半年以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未经审计单位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全部价款,不得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批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跟踪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并列入建设成本。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审计任务,主要配合工作包括:
㈠指定审计配合责任人及联系人。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审计配合责任人,建设单位应另安排一名副职人员担任联系人。施工单位应安排项目部负责人担任审计配合责任人及联系人;
㈡根据审计单位的需要开展相关的基础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㈢根据需要,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含必要的书面材料),按时参加审计协调会;
㈣按规定时限在审计文件上签署反馈意见;㈤认真执行省交通厅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整改意见和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
第十四条超过200万元的变更工程价款、废置工程价款或索赔价款必须报经审计单位确认并报跟踪审计办公室予以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审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核一批”制度,即对审计成果文件实行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单位技术负责人三级复核,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发制度。
审计单位必须制订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审计工作,并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7%。因审计工作延误或审计结果不准确造成损失时,由审计单位在实收审计费的60%以内,按实际损失金额的3%向建设单位支付罚款并承担其它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审计过程中应实行严格的签认手续,对审计事实认定书、审计核增、核减分类和分标段汇总表等审计资料必须由审计单位经办人、复核人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认人“三方四人”的签认并加盖公章,必要时应由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签认并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审计单位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可受建设单位委托另立协议、有偿完成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对审计单位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方式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自行确定,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
第十九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发现被审计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挪用、侵占项目资金有关责任人,应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跟踪审计办公室或省交通厅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经审计或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结清工程款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跟踪审计办公室可终止与其所在审计单位的业务关系。
第二十三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拖延或拒不办理竣工决算或决算审计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视情节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发现审计单位存在审计结果不准或在审计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拒付审计费、取消审计资格等处罚。
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其它形式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审计目的、范围、依据、程序、内容等相关事项另见随文颁发的《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基本方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基本方案
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基本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跟踪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并规范跟踪审计,依据《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跟踪审计的目的、范围及对象㈠审计目的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和专业知识,依照国家在一定时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运用审计技术对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进行审计,对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帮助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把握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以经济活动为主)及存在的问题,并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意见,规范、促进、提高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的建设、管理行为和水平,保障建设资金合法、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力。㈡跟踪审计的范围及对象审计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交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的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审计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必要时,经上级主管部门等有权
机关授权、建设单位协调,可延伸审计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参建单位。
二、工作组织、方式及费用计算办法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长,须持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小组。审计单位须另设顾问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审计组由6~8名(竣工审计时需10~15名)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及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建设期间,审计组开展工作的方式为:1.阶段综合性审计根据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季度、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报告周期(可依完成投资金额确定),开展一次阶段综合性审计工作并出具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原则上按下表提出的要求安排7次阶段综合性审计工作:
综合性审计阶段划分表
序号
审计进入时点
审计主要内容
最低审计时间(工作日)
土建(路基)工程项目批复情况、建设管
1招标结束、合同签订后理机构组建及管理制度制20
(若为指挥部统供材订情况、招投标情况(含施
料,则待统供材料招标工及监理)、合同签订情况、
及合同签订后)
财务收支情况
建设管理情况(主要为
2
土建(路基)工程工作量完成15%左右时
完善设计工作情况、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及统供材料核算情况、财务收支情
30
况
建设管理情况(主要为
土建(路基)工程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
3工作量完成50%左右确定情况)、监理工作情况40
时
及统供材料核算情况、财务
收支情况
4
土建(路基)工程转序验收期间
同上,加预测项目总投资并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
50
路面工程及统供材料
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5
路面工程工完成50%左右时
作
量
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有条件时协助建设单位办
30
理土建(路基)工程结算并
进行审计
交通、绿化、三大系统
工程及统供材料的招投标
及合同签订情况、计量支付
6
交通、三大系统工程施工期间
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有条件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建
40(可分项
进行)
(路基)、路面等相关工程
结算并进行审计,预测项目
总投资并分析概(预)算执
行情况
协助指挥部办理各单
7
项目交工验收完成以后,竣工验收以前
项工程的结算并审计,待建设单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后对其实施审
60
计
注:⑴上表仅提示主要审计内容,实际需要实施的审计内容由审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委托成立后、制订详细审计计划时确定。
⑵对沿线房屋建筑、绿化工程的相关审计工作应穿插在各次综合性审计工作中进行。
⑶由于第4、5次综合性审计时间间隔较长,期间可安排1~2次专项审计。
(4)第1次和第2次审计可合并完成。阶段综合性审计费用按送审建设项目投资额(或相关合同金额、概算投资)及相应费率,分段累进计算。费率的形成过程如下:省交通厅在招标时先提出基准费率,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报各自的费用计算比例,中标单位产生后再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综合平衡确定。2.专项审计在建设过程的重要时点(时期)或应建设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要求,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主要专项审计类型为:
⑴开工前审计;⑵对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⑶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审计(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合同签订时止);⑷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⑸概(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设计变更情况审计;⑹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情况审计;⑺主体工程竣工结算审核;⑻统供物资采购、管理、使用和核算情况审计;⑼超过200万元的变更工程价款、废置工程价款或索赔价款审计;⑽其他必要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费用按以下3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①按照审计单位实际投入的技术力量(工作日,其数量须经省交通厅和建设单位确认)及各种级别工作日单价计算确定。各级别工作日单价由省交通厅根据各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综合平衡后确定;②按照送审投资金额及相应费率,分段累进计算。费率的形成方法与阶段综合性审计费率相同;③经省交通厅、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3.其它工作
审计单位应根据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的指示,组织力量及时完成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费用按照专项审计费用计算标准确定并作为审计费的组成部分,经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核实后由相关建设单位支付。
三、审计依据㈠审计行为准则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㈡衡量、判定建设行为合法性、合规性及规范性的政策依据国家、交通、财政、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省级部门颁发的与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投资控制、土地征用、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建设行为有关的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主要政策依据的清单附后。㈢工作内容、深度、程序、方法,操作规程类《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等。㈣计价依据1996年《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
发〔1996〕612号文)、1992年《云南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云南省交通厅云交工〔1992〕944号文)及1997年《云南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云交基建〔1997〕373号文);1992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文)及1996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基价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交公路发〔2003〕94号文)建设期间的《云南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等等。
㈤上级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国家、交通部、财政部和云南省政府、省交通厅下发的与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调整概算等有关的批复文件。四、主要审计程序1.以月度计量支付报表和会计报表为主要线索,充分查阅、查证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内部管理办法、工程计量支付报表以及相关会计账册、会计凭证);2.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走访,查验、丈量、盘点实物;3.参加必要的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如各种专项问题讨论会、评标会等;4.函证、延伸审计相关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5.充分与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收集反馈信息。五、审计或咨询意见的报告方式1.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和
专项审计报告⑴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按第二条规定审计阶段划分办法提交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
该报告应反映至报告截止日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
⑵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咨询)报告(意见书)只反映对专项问题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2.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管理建议书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核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有效性。对重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3.在相关会议上口头发表审计或咨询意见六、主要审计内容1.基本建设程序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⑴是否按规定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施工图设计、土地征用、开工、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占用林业资源调查、矿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的申报及批复工作;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2.建设工作组织情况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与项目管理是否相适应,建设单位制订的内部管理办法(制度)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并得到严格执行;若建设单位需要,经双方协商,审计单位应能提供相关内部管理办法(制度)文本;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建设单位在管理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其制订的内部管理办法(制度);是否有效组织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3.招标、投标情况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评标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是否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定了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条件的设备、材料采购是否按规定完成必要的价格比选工作;中标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业务是否相符;对不平衡投标报价进行的调整是否合理并符合有关规定。4.合同的订立及执行情况合同的订立、变更、终(中)止等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有效,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符,价格是否公允;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无违规分包或非法转包行为;
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投入的主要技术力量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吻合;
施工、监理等有关投入的设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吻合。
5.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支付情况⑴审核并确定合同内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价款、合同外新增工程单价或费用、索赔费用,需要完成的基础工作包括:①对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的复测、变更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②检查工程量计量报表以及相关附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③每季度对主要施工合同段的变更签证、新增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审计层面)、审核、认定;④审计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抽查实物工程量与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和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情况;⑤查阅监理月报、监理日志;⑥检查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是否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如有必要,分析其必要性及合理性。⑵随建设进度及时完成建安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确保其真实、合规和准确。⑶按本方案第二.1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建设总投资的预测工作。
⑷必要时,审计单位应对主要施工合同进行工程造价风险分析并制订防范对策,向建设单位提出在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国务院、交通部颁发的质量管理条例或办法有效组织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重点关注:⑴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作;⑵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7.批复工期执行情况年度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总工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因建设组织不力而导致工期延误或不按合理工期安排建设计划的情况。8.环境(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水土保持等环境(生态)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并投入使用(三同时),建成后是否有效并满足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要求。9.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建设资金(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划拨到建设单位账户,各项贷款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各个时期货币资金余额是否与工程进度相适应,是否存在资金闲置或短缺现象。
10.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⑴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银行账户及结算制度的管理规定开立账户、进行资金结算,是否设立“小金库”或存在资金账外循环情况;⑵国债资金和车购税资金与配套资金是否分户管理、专户存储,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建设资金;⑶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合规,有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情况;⑷有无截留、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⑸建设单位自用车辆、办公设备的购置、人员工资(含奖金及各种津贴、补助等)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是否控制在规定限额内;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规;⑹试运行(通车)收入的期间划分及归属是否真实、合规;⑺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⑻建设成本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及概算口径正确归集和核算;年度投资完成额是否
真实、准确并与相关计量支付报表相符,有无虚报和将应结转本年完成的工程量挂帐的现象;
⑼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项税、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和缴纳。
11.统供物资的管理和核算情况统供设备、材料的质量、数量等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在采购过程中有无违纪问题;统供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使用与维护是否合规、有效,财务核算是否真实;统供物资的出库数量与实际用量是否一致,出库数量及向接收单位收取的统供物资款是否能与工程进度、工程结算及招标文件相互印证并形成合理的勾稽关系;统供物资“价差”(即实际购置单价和出库价的差额)的核算是否真实、合规、准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12.土地征用、附着物拆迁、被迁户安置情况审计中将利用其他审计机关对征地、拆迁情况的审计结果,并给予适当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征地拆迁工作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关批复手续是否完备,实际征用土地数量是否与批复数量一致。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是否真实、合规,补偿费是否如实支付给原土地所有人(单位)和被拆迁人(单位),有无虚报拆迁安置户和安置工程量、违规
扩大拆迁成本的问题。13.概、预算执行情况⑴施工图设计是否超越批复初步设计确定的标准、规模和
内容,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或核备手续。⑵建设期间有无计划外建设、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
设标准的情况。具体关注内容为:①实际发生的单项、单位工程内容是否与经批复的概(预)
算细目相符;②公路等级、路基宽度(尤其是联络线或县及以上城市过
境路段)等主要技术标准是否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相符;③沿线房屋建筑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扩大规模或搭车建设
的情形;⑶是否存在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的情形。⑷实际购置的设备是否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设备清单相
符,是否存在超计划、超标准购置或未按设计要求购置的情形。⑸各项待摊投资支出中是否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内容,是
否存在超标准、超概算情形。14.资产交付及验收情况建设期间购置、形成的实物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
建立实物台账或备查账,是否进行盘点清理并完成移交、有偿调拨以及评估、拍卖等工作。
交付的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做到账账相符、账表(证)
相符、账实相符。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并办理验收及交接手续;移交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是否真实、合法。
15.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真实、必要、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有无擅自增加的项目和费用。16.对原有资产的处置情况(适用于改、扩建工程)对改、扩建前已形成并使用的资产是否进行有效的保护、回收利用。其处置程序是否完整、合法,交易价格是否公允。17.关联交易情况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是否存在利益、投资、控制或行政隶属等关联关系,有无利用关联方交易谋取个人、集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8.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执行情况必要时,审计单位应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再审计,以确认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七、建设单位应完成的配合工作1.组建配合小组,安排一名副职级的领导为联系人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2.根据审计单位的需要开展相关的基础工作并及时提供审计组需要的资料,下列资料应在申报或下发时同步抄送审计组:⑴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土地征用、开工、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森林
调查、矿产评估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的申报及批复文件;⑵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⑷由监理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监理工作方案及监
理月报;⑸增加或减少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变更设计文件及批复
文件;⑹经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的、对施工单位等各参
建单位的月度计量支付报表和竣工结算(含必要的附件);⑺月度和年度会计报表;⑻转序、交工验收报告和批复文件。3.对于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审计或咨询意见,建设单位应
认真研究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4.提请工程所在地地级审计机关对征地拆迁费进行审计并及时取得审计结果。
5.根据需要及时提请审计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6.认真执行省交通厅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整改意见或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八、审计质量保障措施1.根据受托项目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制定计划,有针对性
地配置具备相应技术水平,有经验、稳定且执业能力突出的专职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2.严格执行“三核一批”,即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单位业务指导部门负责人三级复核,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发制度。
3.审计组内部应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及时向审计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尽早向省交通厅汇报,以便于上级协调解决。
审计单位的质量控制职能部门应不定期地检查项目组工作,力求反映审计单位的整体执业水平。
4.审计人员要按照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适时进行工作总结,项目负责人要善于从中归纳出共性的问题。
5.承担跟踪审计工作的各中介机构应每季度(或半年)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先由各中介机构书面提出)举行一次经验交流或业务讨论会,由各中介机构轮流召集、主持,主要议题为:
⑴在工作方式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和审计内容的必要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与之有关的经验交流;
⑵审计工作的成效如何,审计、咨询意见和建议是否能为相关单位接受、采纳并为有益于其工作。
7.必要时,审计单位应聘请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工作。
8.省交通厅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应适时对审计单位在跟踪审
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成果文件及工作底稿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方式包括:
⑴省交通厅或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检查、指导;⑵由承担跟踪审计工作的各审计单位互相交叉检查;⑶竣工审计和竣工前的审计由不同的审计单位分别完成。以上检查方式由省交通厅自行确定,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省交通厅可对达不到审计质量要求的审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罚扣审计费乃至取消审计资格等处罚。9.审计单位应进一步细化本方案并编制相关工作底稿格式(表格),以规范审计操作。九、本方案的主要编写依据1.《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第3号令);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4号令);3.《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审发〔2000〕64号文);4.《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第12号交通部令);5.《关于配合审计署做好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交财发〔2005〕134号文);6.《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对四条高速公路安排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云交审〔2005〕209号文)。
篇四: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随着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竣工决算的及时、合理、准确,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投资规模,保障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学校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或投资额在150万元及以上装饰工程及对学校教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跟踪审计,是指自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开始,至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分阶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第三条:审计部门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事项进行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可以延伸审计。第四条:跟踪审计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在每个阶段实施完毕后由审计部门及时提出跟踪审计意见,办理完必要的手续后,方可进入下一实施阶段。现将每个阶段对建设单位和审计部门的职责和要求规定如下:(一)、建设项目准备阶段:1、建设管理部门职责:(1)将符合上述跟踪审计条件的项目及时向审计部门通报备案;(2)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的项目批文、甲方组织管理者名单及联系方法;(3)及时报审工程概算及招投标等有关资料。2、审计部门职责:(1)根据建设管理部门上报的建设项目情况,及时编制跟踪审计计划,合理组织审计力量,参与跟踪审计活动。(2)由跟踪审计人员进行概算审计,从源头把关,形成制约机制。(3)认真研究、查核报审的文件和资料,从节约投资,优化方案,规范程序等角度,及时提出阶段性审计意见。(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1、建设管理部门职责:(1)在正式签订建设项目相关的经济合同之前,应经校合同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并注意在签定合同时,合同条款中须有“工程款经审计后方可结清”及审计费合理承担的条文;(2)向审计部门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和必要的工作场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交底情况的有关资料;(3)在工程发生变更后一周内,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明确变更内容及由此而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并报送给跟踪审计人员;(4)工程完工后一月内及时整理零星工程、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资料,以备核查;(5)督促施工单位按月提供单位工程的验收月报表。2、审计部门职责:(1)审查有关经济合同,合理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重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合规性;(2)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查验和复核;(3)参与确定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款;(4)审查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月报,并以此作为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5)重点对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情况提出阶段性审计意见。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阶段:1、建设管理部门职责:(1)在项目竣工并经验收备案后三月内,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工程决算,并由建设管理部门将相关工程决算资料复核后报送审计部门审计;(2)向审计部门通报工程实际付款情况及概算执行情况;(3)向审计部门通报尾工工程情况。2、审计部门职责:(1)审查送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组织力量进行决算审计。一般情况下,审计结果的期限不超过2个月;(2)对工程概算执行情况及工程投资效益进行评价;(3)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意见书,并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审计费用的依据。第五条:审计部门在内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加大审计范围,可由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跟踪审计。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无条件地服从工程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工作,主动及时,严格把关。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社会中介机构的跟踪审核情况,汇总、反映并协调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第六条:对由社会中介机构跟踪审计的项目,原则上采取“谁跟踪、谁审计”的办法。建设管理部门除按有关规定支付竣工决算审计费外,还将适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跟踪审计费用,并纳入委托审计费中一并支付。第七条: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委托双方的利益,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跟踪审计项目的跟踪审计费用原则上按下列标准计取:投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全程跟踪时,跟踪审计费按不高于合同价的千分之二点五计取。非全程跟踪的项目,按跟踪内容情况适当调整;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项目,全程跟踪时,跟踪审计费按不高于合同价的千分之二计取。非全程跟踪的项目,按跟踪内容情况适当调整;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程跟踪时,跟踪审计费按不高于审定额的千分之一点五计取。非全程跟踪的项目,按跟踪内容情况适当调整;第八条:审计部门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违反招投标和有关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第九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五: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一、跟踪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一)、审计方案如果我所有幸中标,我们将实施如下审计方案:1、成立跟踪审计小组,配备土建、通风与水暖、电气等专业人员。
我公司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指派专业工程师常驻现场;也可以根据委托的工作要求,随时安排多名专业工程师进驻现场。驻场专业工程师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良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可以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2、审前开展集中培训.审计人员在进驻现场前,应与委托人取得沟通,就审计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计划等方面,组织审计人员召开专题会,对审计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审前调研.对审计组成员进行审前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单位对该项目审计要求,审计工作方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被审计单位核算程序和方法,主要专业规定,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审计方法等。
3、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实施计划,做好各类资料的搜集整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可能引起造价上升的会审、变更、材料选配、隐蔽验收等重点部位都亲自参加,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做好审计日志;
4、立即收集工程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及有关分包合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前期工程经济签证、洽商、补充协议等资料,并查验核对其它有关技术资料、会议记要。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备齐后续相关资料,做好实况记录,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并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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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确保其真实可靠,为最终的竣工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5、采用先进完善的方法进行跟踪审计,每位工程师配备一台笔记本
电脑,同时现场配备一台数码智能照相机,对工程的相关工序,特别是隐蔽部分都进行拍照,并把图像储存在电脑中,为工程留下图象资料,也为以后的审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最终审计:对于工程的竣工结算,我们将对所有的资料都与建设单位、工程实物进行核对,首先保证了其第一手资料的有效性,然后仔细计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极力维护好建设单位的利益,使我们的报告能反映出该工程的真实造价。(二)审计工作步骤:
1、资料收集阶段:合同签订后,立即收集工程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及有关分包合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前期工程经济签证、洽商、补充协议等资料,并查验核对其它有关技术资料、会议纪要。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备齐后续相关资料,做好实况记录,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2、跟踪审计和初算阶段:(1)、跟踪审计:签订合同后,立即派一名工程师代表常驻工地,随时收集有关资料,解决现场遇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现场跟踪记录,熟悉设计图纸,及时核实设计变更、隐蔽验收及其他相关资料。(2)、初算:跟踪审计期间,一直到竣工验收之前,进行主体工程的工程量(包括基础和主体钢筋混凝土、钢筋用量、砌体等工程)初步计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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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竣工结算初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转交我方后,利用20个工作日对整个工程进行初审,其间将随时向业主、监理单位落实有异议的问题。初审完毕,向业主提交初审结果。4、竣工结算会审:初审完毕后进入会审阶段。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各方进行会审,核对工程量及造价,形成完整的结算文件。对有争议的问题,将协调有关各方共同确认后定案.该阶段计划12个工作日。5、出具最终审核报告:
在工程结算定案并由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此间将协助业主做好甲供材转帐工作,并列出应扣除的费用,以及竣工决算时应注意的工程结算方面的问题,出具准确无误、真实可靠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该阶段计划用10个工作日。
6、审计资料归档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正本原件和有签发人签发的底稿;B、《工程结算审定表》原件;C、盖有审核人员资格专用章的《工程结算审核计算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D、审核过程中获取的取证材料、会商纪要;E、《委托人送审资料清单》(包括签收和退还清单);F、送审的工程结算书;G、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编标统一口径的资料;H、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施工单位的施工取费证;I、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审核工作完成后,由专业审核人员将上列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按本单位档案管理规定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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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工作内容1、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图预算;2、对整个项目进行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勘察;3、审查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材料购货合同、分包合同;4、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涉及造价方面的经济技术方案;5、复核监理单位投资控制计划;6、提供有关工程投资方面的咨询;7、复核工程经济签证;8、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月结算、年度结算,为建设单位调整投资计划、动态控制工程款拨付提供参考意见;9、为保证工程节约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10、审核工程最终结算。
(四)审计方法:如果我所有幸参加工程的跟踪审计,我们将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
审计手段和方法完成该项审计工作,做到计算准确、表达清晰、页面美观大方、一目了然。(1)、工程量计算采用广联达工程预算软件;(2)、钢筋分析采用广联达钢筋统计软件;(3)、定额采用安徽省通用的预算软件,清单采用新点智慧软件;(4)、计算书全部采用电子表格打印。(五)审计所需资料
本工程审计需要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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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图(包括建施图、结施图、水施图、电施图、设施图等);2、施工图预算;3、图纸会审记录;4、设计变更记录;5、工程经济签证;6、材料签价单;7、月结算(月报量);8、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9、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材料设备供货合同;10、洽商、补充协议;11、中标通知书、投标书等。
另外,在审计过程中尚需查阅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会议纪要等.(六)、合理化建议
1、每月的工程量月报和进度报量经监理审核完毕后再经我方审计人员再次核准签字后才能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以确保工程款不会超付。
2、我方审计人员均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备、材料选用、施工技术方案等方面的问题也可邀请我方审计人员参与提供意见。
3、我方审计人员可同时作为业主的顾问,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等方面提供自己的专业咨询服务.给业主当好参谋,维护好业主的合法利益。
4、我方审计人员可参加所跟踪审计工程的图纸会审并独立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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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跟踪审计项目实施保证措施
(一)、工程结算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1)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宗旨,在工程造价控制后期依法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确保投资效果的真实体现。(2)认真审查,确保该工程造价的真实,并通过造价工程师的努力工作,力争使工程总造价降低。(3)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项目造价进行最终控制。(二)、质量保证措施:1、我所将组建强有力的项目审核小组.在项目审核期间将集中力量,抽调思想作风正派、业务素质高、审核工作经验丰富的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项目审核工作。初步确定由下列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审核工作。由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章文鹏担任项目负责人,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刘国玲(土建)、周志博(土建)、钟金桥(土建)、周健(电气通风水暖)、圣贤(安装)等专业审计人员进行跟踪审计。2、跟踪审计人员现场办公,全程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隐蔽验收、材料核价、投资控制工作,做好各类资料的搜集整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部门主任、项目负责人三级复核制,对审计质量高、效益好受到客户好评的审计人员按我所规定给予奖励,对出现问题的审计人员追究责任。3、对竣工结算,严格履行审计程序,一是首先熟悉甲、乙方提供的结算书、图纸及变更签证、合同等有关资料,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甲乙双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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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下勘察现场,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对下一步计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认真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好工作底稿;四是计算工作完成后、将工作底稿交质量监管部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是认真和甲乙双方核对:六是经核对无误甲乙双方均签证确认的情况下出具审核报告。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执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定额进行审计,认真做好工作底稿,做到事事有理,件件有据,所做结论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检验。
5、在项目审核工作中要坚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吃请、不受礼、不请吃、不送礼,并对审计人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犯纪律者,立即撤回,严肃处理。
6、内部质量控制的方法①员工素质控制.其目的在于确保审核人以诚信为本,促进内部质量控制目标的有效实现。包括选聘素质优良的好审核师,定期对其进行后继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强化考核与评价等内容。②内部审核控制。内部审核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对工作底稿的审核,审核报告的审核,审核程序的审核,甚至是对审核师在审核过程中的职业技能与职业责任进行审核。③风险管理控制.审核人员将独立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审核执业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审计员首先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并采取风险预警、风险审核与分析,建立审核人员执业责任风险制度等措施,全面防范和控制风险。
7
④内部互查控制。内部各岗位实行双人双责交叉审查,既可以从专业和规范执业行为的角度帮助和改进审核工作,提高执业质量.同时,也有利于审核人员相互取长补短,加以积极探索与组织.⑤责任分担控制。一是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之间的责任要明确;二是我们审计机构与业主委托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并将其契约化,采取签订协议、合同等形式,以便实行责任追究.⑥审核流程控制.审核工作从接受审核业务委托开始,到审核报告的出具,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全过程。审核工程师在制定审核方案时,既要注重审核过程的控制,也要注重审核报告环节的控制,以尽量减少因审核流程管理不慎,步骤疏漏而带来的操作程序风险。⑦文字校核控制。设有专人专责对承诺书、审核报告等进行校核,重点关注限定条款。
(三)、造价控制措施:为了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针对该工程,确定如下造价控制措施:A、经济技术措施:1、认真熟悉设计图纸,结合预算定额,在不改变原设计功能和标准的情况下,提出适当改变设计同时降低工程造价的方法和措施;2、认真审核施工图预算,做到工程量计算书、定额套用、取费程序底稿清楚、明细齐全,确保审核后的预算造价控制在±1.5%误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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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汇总工程所需材料,选择用量大、单价高以及其他需找补差价的材料作为控制材料费用的主要对象,建议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或要求施工单位报价审批;
4、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经济技术方案,对可行的方案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优化,选择最经济、合理、可行的方案作为最终方案;
5、对应用于工程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事前测算,比较其性价比,分析由何方承担该费用,尽可能减少建设单位的额外支出;
6、于随时出现的设计变更,计算出其对总造价的影响,分析其经济合理性和费用的承担方,自主向建设单位提供参考意见,同时及时调整预算造价;
7、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经济签证,分析其费用是否应由建设单位承担,避免定额内已含的项目进行重复计算,并及时进行现场复核、调整预算造价;
8、认真复核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结算,对于超出实际造价的部分,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调整,并对其进度款支付提出合理化建议;
9、认真复核材料、设备计划,查对产地、规格和型号,核实价格,确定材料用量,避免高估冒领的材料化转为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约外报价,审核其依据,分析其适用的定额、套项、工程类别,确定合理的审批价;
11、考察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搜集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为建设单位进行材料选择决策提供参考;
1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竣工结算,出具工程量计算底稿,对与
9
施工单位产生分歧的问题,咨询市定额站、省定额站,并报建设单位最终确定。
B、合同措施:1、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分包合同等合同草拟文本,结合定额,对影响造价的条款提出修改参考意见;2、对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解决建议,促使其做到事前控制,避免被动局面,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3、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分析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4、分析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的违约事项,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议;对建设单位的违约事项及可能的违约事项,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反索赔建议或尽可能避免索赔;5、根据合同条款,计算施工单位因工期、质量等造成的违约款项,在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C、组织措施:1、配备精兵强将,派足各专业人员(包括建筑装饰、水暖通风、电气等专业)进驻现场,落实好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2、建立健全审计责任制,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并进行量化,实行奖罚制度;3、配备数码相机,对所有隐蔽部位进行拍录,并输入微机保存。D、内控措施:在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办法,抓住关键的“一校"、“三复核”。1、“一校”为专业咨询员自校(1)、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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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2)、自校的主要内容:①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②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③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④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3)专业咨询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4)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2、“一复核”为项目总工复核(1)项目总工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2)复核的主要内容①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②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③初步成果采用的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正确、一致;④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⑤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分歧意见及其产生原因,对分歧意见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⑥初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否严谨、清晰;(3)项目总工发现初步成果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专业咨询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总工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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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专业咨询员。(4)经项目总工复核确认初步成果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复核意见,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审核人员重点审核的问题在流程单复核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项目总工负直接责任.(5)项目总工将咨询报告书草稿、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3、“二复核"为项目负责人审核(1)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单位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2)审核的主要内容:①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总工详细复核;②审核项目总工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③对可行性研究和投资评估咨询项目中的投资风险因素及其潜在风险区域是否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重点审核;④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当事人分歧较大的结论意见进行重点审核;⑤项目总工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⑥对未决事项作出技术决策;⑦咨询报告书结论是否客观、公正,表述是否严谨、清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⑧对咨询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3)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报告书草稿及相关文件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项目总工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内容通知项目总工。(4)项目负责人完成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终审意见;也可以召集项目咨询人员共同商定终审意见后签署.
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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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人员配备:1、负责人:齐庆伟2、技术负责人:章文鹏3、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姚工、王工
A、建筑装饰工程审计人员:刘国玲、周志博、钟金桥B、电气、通风与水暖专业审计人员:周健、圣贤
(二)、项目办公设备配备: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装备表
序号1234567
名称笔记本电脑
复印机打印机数码照相机
单位数量制造国及产地制造年份备注台5日本、北京2013台1日本、北京2014台4日本、北京2013台1日本、北京2013
四、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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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职责1、遵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审计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2、负责项目审计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管理.3、负责办理咨询项目委托合同的草拟,接收和验核委托人提供的资料。4、制定项目咨询规划和批准施工阶段审计实施细则。5、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6、对咨询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监督专业审核人员/校核人员进行质量校核,负责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复核.7、编写咨询成果报告及总说明、总目录,确保成果文件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和满足使用需要。8、负责咨询报告的送达,办理相关资料归还和移交手续,与委托人决算咨询费.(二)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1、监督咨询项目组遵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审计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2、指导项目负责人运行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质量咨询制度,保证咨询成果技术的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3、主持项目咨询活动中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4、负责对咨询项目成果可能给受托人或本企业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负责对咨询成果技术经济方面的最终审核。5、受总经理委托,可代表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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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签发项目咨询成果报告。(三)审计工程师的岗位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项目审计业务实施及其质量管理工作。2、遵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审计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指导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3、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审计人员拟定项目审计实施细则,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4、动态掌握本专业项目审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5、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成果文件说明和目录,检查成果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四)审计员的岗位职责1、依据业务要求,执行咨询规划和实施细则,遵守行业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2、根据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本职工作,选用正确的业务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控,成果文件经校核后,负责进行修改。4、完成作业计划后及时整理,收集齐全咨询资料,交项目负责人或专人办理归档和移交归档手续。5、规范执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
五、对本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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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工程跟踪审计特点及我们自身优势,根据我公司多年来控制工程造价的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1、结合工程投资的实际情况,组织经济专家对设计方案、施工图进行评审,提出详细的优化意见;
2、建立完善的招标制度,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由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进行;
3、制定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对合同中的经济条款由经济专家进行把关,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
4、加强对施工中的经济签证的审查,建立审查、论证的工作流程;5、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特别是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财务科目的管理;6、建立完善的设备、材料采购制度,由经济专家参与设备造型、材料的
选用、市场询价等工作;7、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渗透到工程建
设的每个环节,使监理、跟踪审计互相配合、相互促进;8、在本工程审计中标后、业务实施前,对所有参与本工程执业人员进
行法制教育,重温《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已使所有执业人员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审计。
六、服务承诺、廉政制度
A、服务承诺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圆满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我公司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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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如下:1、遵纪守法、热情服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性文件精神,遵守项目建设方的管理规定,接受项目建设方的监督,杜绝一切违规行为;该项目由总工亲自挂帅,并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组建项目小组,确保该项目能按时优质的开工建设,并最大限度满足业主的意愿。严格遵循“依法审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纪守法、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一切吃请和收受财物的行为,将服务全过程每个环节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审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2、重视业主、诚信服务把业主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在法律、法规容许的前提下,全力满足业主的要求,坚持诚信、诚实、诚心、诚恳地为业主做好全方位地服务。在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将建立与业主的联系机制,确保做到审计资料经业主审核后签发.我司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对我们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3、及时响应、高效服务如果我公司有幸中标,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与业主沟通,3日内向委托人提交详细《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把委托人的合法需求作为本公司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情况下克服困难,做到即时服务,随叫随到。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接委托人指令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完全响应业主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4.竭尽全力、优质服务竭公司全力,调动项目组的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消化理解业主对本重点工程的各项需求,业主想到的,坚决实施业主要求,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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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业主没有考虑到的,我们及时完善并提供合理的建议。利用我公司现有的信息库、资料库和社会资源,为业主提供各项优质服务,保质,保量,按时、圆满的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5、技术支持、专业服务充分发挥本公司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的优势,在价格信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提供有效地信息和数据供业主择优,突出专业咨询公司的特长,展现本公司的服务特点,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能我精,使本公司的服务在委托人的指导下得到进一步地提升和优化.B、廉政制度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咨询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健康、有序地进行,特订立廉政工作制度。⑴、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人的监督管理。⑵、不得接受施工方或相关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投标人或相关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方或相关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类似好处费.⑷、不得要求施工方或相关方为己谋取私利.⑸、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施工方或相关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等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⑹、不得以洽谈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要求施工方或相关方邀请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⑺、不做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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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若我公司有幸参加该工程的跟踪审计,我们相信完全有能力承担该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任务,并以本工程全过程审计大纲中各项条款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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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控制实施工程中的承诺予以实施。针对本工程所确定的服务项目,组织工程所需主业人员迅速进入施工现场展开工作,并认真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我公司本着“依法维护业主利益,公正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投资者取得最佳效益”的宗旨,积极热情为业主服务,卓有成效的搞好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目标控制及合同管理,协调好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关系。
我公司将依照业主对该工程项目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按照造价咨询合同,选派精干、高效、经验丰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年龄专业结构配套合理的专业造价人员组织、实施造价控制,向业主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贵单位的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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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益推动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交通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署第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二十三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跟踪审计规章制度
篇一:跟踪审计工作手册、流程及制度
跟踪审计工作手册、流
程及制度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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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附件
1
工程结算审核意
见..........................................................................................................20
附件2工程结算审定单......................................................22
附件3工程跟踪日志........................................................23
附件4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4
附件5工程计量报审表......................................................26
附件6工程形象进度价款审核表..............................................27
附件7意见(回复)函样本...................................................28
附件8跟踪审计会议记录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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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表..........................................30附件10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复核表.............................................31附件11盖章登记表.........................................................32附件12资料签(发)单.......................................................33附件13询价单.............................................................34第一部分工作手册一、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协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1、所需收集和熟悉的资料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项目建议书和咨询合同委托要求;有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包括同类项目的技术经济参数、指标等;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规范、标准、定额;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项目前期评价的基本参数和指标。2、工作重点(1)项目前期及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与要求,项目齐全、指标正确、计算可靠。(2)工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应、环境效益)分析方法正确,符合实际,结论可靠。(3)准确确定项目造价控制目标值,随着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不断深入,编制的投资估算应根据各阶段特点不断深化,并形成项目造价控制的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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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价值工程分析,对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进行编制或审查。1、所需收集和熟悉的资料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及相关限制条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批文、建设项目设计所采用的技术与工艺流程、建筑与结构形式、技术要求、建筑材料的选用标准及项目所涉及的规划、配套等限制条件;编制或审核概算、预算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参考选用的定额、市场造价数据、相似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经济资料。2、工作重点(1)工程概算与预算编制的工程量应基本准确、无错漏。(2)概算与预算深度应符合现行编制规定,采用定额及取费标准正确,选用的价格信息符合市场状况,计价正确。(3)经济指标分析合理,概算与预算的咨询成果文件内容与组成完整,应包括编制说明、总概(预)算书、综合概(预)算书、单位工程概(预)算书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建筑材料与设备表。三、项目招标阶段协助审核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审查施工图纸,审核招标控制价。篇二: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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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益,推动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交通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署第3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二十三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交通厅成立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公室(以下简称跟踪审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分管副厅长任主任,监察室负责人任副主任。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实施对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及对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三条凡纳入省交通厅管理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含其上级单位)必须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以下统称为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行为,也应当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第四条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委托(授权)专业技术力量强、有相应资质和经验、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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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或其联合体(以下简称审计单位)实施跟踪审计。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组。审计单位须另设顾问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第五条审计组不是建设单位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帮助指挥部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工作。审计单位不能替代、减免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审计组在工作中既要维护国家利益,也要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各项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负责。第七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㈠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㈡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㈢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㈣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㈤工程质量控制和批复工期执行情况;㈥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㈦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㈧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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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审计单位应按下列方式向跟踪审计办公室及建设单位报告审计工作:㈠提交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1.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报告周期(可依完成投资金额确定)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于路基工程转序验收后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可与半年度或年度报告合并),待全线交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再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综合性审计报告应反映至报告截止日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2.专项审计报告在建设过程的重要时点(时期)或应建设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要求,审计单位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只反映对专项问题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在征得跟踪审计办公室同意后,审计单位也可以开展其认为必要的专项审计工作。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管理建议书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核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有效性。对重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㈢在相关会议上口头发表审计或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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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审计单位应根据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的指示,组织力量及时完成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费用按照招标形成的专项审计费用计算标准确定并作为审计费的组成部分。第九条跟踪审计工作自建设单位提交主体工程评标报告时开始,至省交通厅下达竣工决算审计决定后结束。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完成对各相关单位(主要是施工单位)价款结算的初步审核工作后即可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建设单位应妥善控(:跟踪审计规章制度)制好对各相关单位的付款额度(原则上在审计前的支付比例不超过预计总价款的90%),合同条款应涉及与审计相关的事项并预留审计需要的时间。第十一条对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的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即可依据审计结果在半年以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未经审计单位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全部价款,不得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批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十二条跟踪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并列入建设成本。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审计任务,主要配合工作包括:㈠指定审计配合责任人及联系人。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审计配合责任人,建设单位应另安排一名副职人员担任联系人。施工单位应安排项目部负责人担任审计配合责任人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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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根据审计单位的需要开展相关的基础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㈢根据需要,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含必要的书面材料),按时参加审计协调会;㈣按规定时限在审计文件上签署反馈意见;㈤认真执行省交通厅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整改意见和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第十四条超过200万元的变更工程价款、废置工程价款或索赔价款必须报经审计单位确认并报跟踪审计办公室予以妥善处理。篇三: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毕节市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操作归程湖北省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XX年4月31日毕节市公路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操作规程为规范湖北省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计人员开展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红日集团有关规定,参照《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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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等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所称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采用跟踪审计形式对建设全过程(包括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交付阶段)进行的审计。旨在通过及时、有效的审计,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形成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实现规范建设程序、改善建设管理、防止资金流失、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同时促进工程廉洁,遏制舞弊行为的发生。第二条、国家相关部门或建设单位或委托人(比如国家烟草局,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如对跟踪审计项目有统一操作规程的,从其规定;没有统一操作规程的,参照本规程办理。第三条、建设项目包括:(一)新建项目。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属于新建项目。(二)扩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三)改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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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迁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迂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五)恢复项目。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第四条、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和经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下同)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同时,依照法定程序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拆迁、评估、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等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审计或者调查。第五条、全过程跟踪审计应以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法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章程、决议及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不违反现行法规的,可以作为审计参考依据。针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有关业务规范和经济技术标准、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评价标准(或指标)、公允的市场价格等也可以作为审计依据。第六条、全过程跟踪审计一般分为驻场审计、定期审计、定点审计等形式。(一)驻场审计。是指项目部或审计组常驻项目建设现场对工程进行全程审计。这种审计已经成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方式,驻场审计成立的组织机构称为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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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审计。将建设全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进行的跟踪审计,为定期审计;(三)定点审计。对近来项目确定若干重点环节进行的跟踪审计,为定点审计。定期审计与定点审计成立的组织机构称为审计组。第二章审计程序第七条、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结合委托方的要求和建设单位的意见,确定年度跟踪审计项目计划,并明确跟踪审计项目所采用的审计形式。上年度已列入计划,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作为“续审”项目,列入当年跟踪审计项目计划。第八条、根据跟踪审计项目计划,公司确定项目部经理或审计组组长,选派审计人员,组成项目部或审计组。项目部或审计组实行项目部经理或组长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项目部或审计组必须对审计结果负责。第九条、项目部或审计组应当编制《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作为实施跟踪审计的作业依据。(一)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详细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审计形式和工作重点。审前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立项批准情况;2.项目概算或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3.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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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到位情况;5.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6.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财务核算、工程材料与设备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7.其它情况。(二)跟踪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依据。2.建设单位和被审计项目的名称、基本情况。3.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名称及基本情况。4.审计范围、内容、形式、方法、重点、目标、实施步骤、预定时间。5.项目部或审计组成员名单、具体分工和相应职责。6.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日期。7.实施定点跟踪审计为主的项目,应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跟踪审计的重点环节、审计内容及其审计方法。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项目部或审计组负责实施,重大项目由董事长签发后实施。项目部或审计组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内容不适应实际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的程序与制定方案的程序相同。第十条、项目部或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原则上以委托人发文方式向主要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其他被审计单位
或实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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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提供需进行咨询的资料监理单位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投资单位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建设单位指安顺市建设局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审计单位指安顺市审计局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经过与建设单位核实提供审核意见书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投资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跟踪审计现场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
安顺市行政中心跟踪审计现场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根据安顺市审计局与公司的协定,由于本项目是BT项目,为了使本项目的投资合理,故需对本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为此需对进驻现场的机构和管理办法进行简要的说明。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安顺市2、项目地点:安顺市北郊3、项目规模:地下2层、地上最高25层,建筑面积150000m2。4、项目结构形式:框架结构。5、项目投资性质:BT项目。二、项目参建单位1、建设单位:安顺市建设局。2、审计单位:安顺市审计局。3、投资单位:4、施工单位:5、监理单位:6、造价咨询单位:北京正义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现场机构1、机构设置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在安顺市设置工程项目管理部。1)、设组长一名(在公司的领导下,根据公司及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负责工程项目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的协调工作)2)、组员4名(其中土木专业组员2名,安装专业1名,综合管理1名)。2、办公设备配置
1)、现场A、电脑两台。B、办公桌椅4套。C、文件柜1个。D、饮水机1台。E、塑料椅6个。2)、居住地A、电脑2台。B、办公桌椅4套。C、文件柜1个。D、饮水机1台。E、塑料椅6个。F、计价及算量软件1套。G、电话机(具有电话、传真、打字、复印等功能)。3)、生活用品及设施A、项目部办公室兼居住房(3室1厅1厨1卫,具有热水器)1套。B、床4张。C、被褥4套。D、厨具、餐具1套。四、实施审核的范围1、合同范围1)、立项批复的审核:根据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核查其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2)、设计: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其设计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设计范围、设计合同等。3)、施工: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其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合同等的完整性和符合性。4)、监理: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其监理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监理合同等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5)、投资:根据相关文件审核投资招标文件、投资合同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2、费用范围1)、设计概算的审核:根据相关计算规则进行实质性和符合性审核。2)、前期费用审核:根据相关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3)、招投标文件的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审核招标文件的费用计取符合性,审核投标文件的费用计取的实质性和符合性。4)、施工进度费用的审核: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计价规则审核施工进度的实质性和符合性。5)、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费用审核: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计价规则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所发生费用的计取的实质性和合法性。6)、竣工结算费用的审核: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计价规则对竣工结算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五、审核的目标通过对本项目实施审计服务,达到核实工程实际造价、控制建设成本、规范基建程序、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六、审核的内容1、程序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及各项制度的履行和管理控制情况的审核以符合性测试为主,采取查询、观察、检查、询证等方法;对各项财务支出,工程造价核实,概、预(结)算执行情况审核,以实质性测试为主,采用计算、核对、比较等方法进行。主要包括:1)、对项目的合规性采用符合性测试审核的方法,从立项审批、设计、施工、工程变更、交工使用等阶段,分析其审批各环节的合法性及内容的合理性。2)、对工程的控制、管理,包括工程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财务管理制度等各个环节,抽查其制度的制定、完善程度、
执行结果既差误调查,评价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3)、对工程竣工结算作为专项重点审核,特别是变更项目和对合
同外增加费用采用全面、实质性的审核。4)、审核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符合性。5)、审核招标标底,对招标标底进行全面性和实质性的审核,合
理确定标底。2、合同类1)、审核施工合同中的商务条款,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核。2)、审核投资合同中的商务条款,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核。3)、审核监理合同中的条款,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核。4)、审核设计、地勘合同中的条款,对其进行符合性审核。5)、审核设备、材料合同中的条款,对其进行符合性和合法性审
核。3、费用类审核1)、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指商务标)进行实质性和全面性、
符合性进行审核。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根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相
关的计价规则重点对其进行监督,并进行实质性、全面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
3)、对工程竣工结算作为专项重点审核,特别是变更项目和对合同外增加费用采用全面、实质性的审核。
七、审核的依据1、文本类1)、施工依据: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地勘资料。2)、监督管理: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月报、监理通知等。3)、回复资料:监理通知的回复、质检通知的回复等。2、法规类1)、中价协(2002)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2)、中价协(2009)008号“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3)、中价协(2007)015号“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
4)、财政部、建设部2004.10.20“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5)、国家审计署2003.1.23“审计机关国建建设项目审计准则”。6)、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7)、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关于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八、审核的方法1、设计阶段1)、对设计概算审核进行实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2)、对施工图纸会审进行符合性审核。3)、对项目批复立项等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核。2、施工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阶段1)、对审核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2)、对审核招标标底进行全面性、实质性审核,合理确定标底。3)、对招标文件中暂估价及暂估项设定进行符合性审核。4)、对拟签施工合同中的商务条款进行符合性审核。5)、对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的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核。3、施工阶段1)、对经施工、监理或委托单位确认的施工合同中所列暂估价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实质性复核、确认。2)、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治商等商务费用进行实质性审核。3)、对招投标阶段确定的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工程量的核定和工程量变更的签证进行实质性审核。4)、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5)、协助委托单位处理工程索赔事项。6)、对合同外增加费用进行实质性审核。4、结算阶段1)、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规定组织编报结算。2)、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价格签认单进行全面实质性重点复核。3)、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全面性、实质性重点进行审核。4)、对合同外增加费用进行全面性、实质性重点进行审核。
5)、对索赔等费用情况进行全面性、实质性重点进行审核。九、审核的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取现场咨询和书面资料咨询相结合的方式。十、审计服务流程1、咨询工作总体实施程序(指施工过程中的审核程序)施工单位提供需进行咨询的资料----→监理单位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投资单位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建设单位(指安顺市建设局)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审计单位(指安顺市审计局)---→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经过与建设单位核实,提供审核意见书---→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投资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1)、资料提供、接收阶段(1)、提供资料:根据服务内容由委托单位(指安顺市审计局)提供相应的审核资料。项目小组原则上不接收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交的资料,如提供,需建设单位在登记记录上签字同意。(2)、接收资料:项目小组接收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对不满足要求及需补充的资料及时给予明确,对接收的资料形成《资料交接清单》,并经双方交接人员签字确认。2)、实施审核阶段(1)、项目现场负责人根据委托审核内容进行合理分工。(2)、各专业人员根据审核事项,实施相应的审核工作,并严格履行工作程序。(3)、对审核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底稿或审核意见,并与委托单位及时沟通。(4)、针对咨询底稿记录的问题,与被审核单位交换意见,尽可能形成书面材料。3)、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报告阶段(1)、项目组长对各专业人员的审核结论进行复核。(2)、现场代表撰写审核报告/审核意见初稿,并与被审核单位或委托人(具体应委托人要求而定)交换意见。
(3)根据被审核单位或委托人反馈意见对审核报告/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的审核报告/审核意见。
(4)依据《资料交接清单》将审核过程接收的所有资料移交委托单位,并签字确认。
(5)项目小组按规定对审核过程形成资料归档。2、造价咨询服务各项审核内容具体审核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1)、前期费用审核流程A、委托单位提供所需项目发生前期费用资料(包括相关合同文件等)。B、我公司依据相关计费依据文件及合同约定实施费用审核,并在委托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出具初步审核意见。C、经与委托单位沟通出具正式审核意见。D、委托单位依据审核意见整改或完善。2)、采购阶段(1)、招标文件审核A、委托单位提供拟发布的招标文件初稿。B、我公司依据相关招投标法、工程特点、工程图纸对拟发布招标文件实施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C、委托单位定稿招标文件。(2)、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A、委托单位提供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资料及相关图纸。B、我公司依据相关法规、编制规范及图纸对施工图预算实施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C、委托单位合理确定合同价款。3)、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件审核A、委托单位提供拟签订的合同文件初稿。B、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方投标文件对拟定合同文本实施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意见。
C、委托单位定稿合同文件。4)、施工阶段(见总审核程序)(1)工程进度款审核A、施工单位报送进度款申请至监理单位。B、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度款申请实施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报送委托单位,由其转给我项目组。C、我项目组对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款进行事后复核,存在疑义时向委托单位、监理单位反馈,以利于下期支付调整。D、委托单位依据监理单位报送审核意见,批复进度款支付。(2)、变更洽商审核A、施工单位报送变更、洽商工程预算至监理单位。B、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变更、洽商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委托单位,由其转给我项目组。C、我项目组在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工程量基础上,依据合同、清单约定复核工程量,并对变更、洽商预算价格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3)隐蔽工程审核对于涉及造价审核的隐蔽工程涉及工程造价的事项,我项目组参加现场各方的见证,并提出意见供建设单位参考。(4)、设备材料价格审核A、由施工方和投资人提出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和设备计划,同时提供不少于5家供货单位的报价书交由监理审核。B、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交由建设单位和委托单位转交我项目组。C、我项目组根据监理审核的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出具审核意见供建设单位参考。5)、竣工结算审核(1)、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后提出竣工结算报告报送监理单位。(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告资料的完整性及工程量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委托单位,由其转给我项目组。
(3)、我项目组在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工程量基础上,依据合同、清单约定复核工程量,并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初步审核结果提交委托单位,并与委托单位和施工单位交换意见。
(4)、如果委托单位、施工单位对我项目组提出的审核结果无异议,由我项目组出具《工程造价审核确认表》,先由施工企业、委托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在由我公司签字盖章;如果有异议(或重大分歧),则由委托单位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核对,直至三方达成一致意见。
(5)、我项目组依据《工程造价审核确认表》出具结算审核报告。(6)、委托单位依据结算审核报告最终批复工程结算价款。十一、审计过程沟通1、与委托单位的沟通1)、在造价咨询合同范围内的事项,均使用文字资料进行,一律不用口头交流。2)、造价咨询合同范围外的事项,在取得分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服务工作。2、与建设单位的沟通1)、在造价咨询合同范围内的事项,均使用文字资料进行,同时需取的委托人的认可,一律不用口头交流。2)、造价咨询合同范围外的事项,项目组人员不得提供服务。3、与其他单位的沟通1)、在造价咨询合同范围内的事项,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经过委托人的同意,使用文字资料作往来函件。2)、造价咨询合同范围外的事项,项目组人员不得提供服务。3)、项目组人员不得接受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宴请、礼物等。
篇八: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益,推动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促进交通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署第3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第二十三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交通厅成立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公室(以下简称跟踪审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分管副厅长任主任,监察室负责人任副主任。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实施对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及对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凡纳入省交通厅管理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含其上级单位)必须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以下统称为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行为,也应当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
第四条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委托(授权)专业技术力量强、有相应资质和经验、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或其联合体(以下简称审计单位)实施跟踪审计。
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组。审计单位须另设顾问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
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
第五条审计组不是建设单位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帮助指挥部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工作。审计单位不能替代、减免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审计组在工作中既要维护国家利益,也要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各项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㈠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㈡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㈢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
1
㈣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㈤工程质量控制和批复工期执行情况;㈥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㈦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㈧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审计单位应按下列方式向跟踪审计办公室及建设单位报告审计工作:㈠提交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1.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报告周期(可依完成投资金额确定)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于路基工程转序验收后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可与半年度或年度报告合并),待全线交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再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综合性审计报告应反映至报告截止日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2.专项审计报告在建设过程的重要时点(时期)或应建设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要求,审计单位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只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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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项问题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
在征得跟踪审计办公室同意后,审计单位也可以开展其认为必要的专项审计工作。
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管理建议书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核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有效性。对重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㈢在相关会议上口头发表审计或咨询意见第九条审计单位应根据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的指示,组织力量及时完成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费用按照招标形成的专项审计费用计算标准确定并作为审计费的组成部分。第九条跟踪审计工作自建设单位提交主体工程评标报告时开始,至省交通厅下达竣工决算审计决定后结束。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完成对各相关单位(主要是施工单位)价款结算的初步审核工作后即可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建设单位应妥善控制好对各相关单位的付款额度(原则上在审计前的支付比例不超过预计总价款的90%),合同条款应涉及与审计相关的事项并预留审计需要的时间。
3
第十一条对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的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即可依据审计结果在半年以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未经审计单位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全部价款,不得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批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跟踪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并列入建设成本。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审计任务,主要配合工作包括:
㈠指定审计配合责任人及联系人。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审计配合责任人,建设单位应另安排一名副职人员担任联系人。施工单位应安排项目部负责人担任审计配合责任人及联系人;
㈡根据审计单位的需要开展相关的基础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㈢根据需要,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含必要的书面材料),按时参加审计协调会;
㈣按规定时限在审计文件上签署反馈意见;㈤认真执行省交通厅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整改意见和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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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超过200万元的变更工程价款、废置工程价款或索赔价款必须报经审计单位确认并报跟踪审计办公室予以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审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核一批”制度,即对审计成果文件实行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单位技术负责人三级复核,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发制度。
审计单位必须制订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审计工作,并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7%。因审计工作延误或审计结果不准确造成损失时,由审计单位在实收审计费的60%以内,按实际损失金额的3%向建设单位支付罚款并承担其它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审计过程中应实行严格的签认手续,对审计事实认定书、审计核增、核减分类和分标段汇总表等审计资料必须由审计单位经办人、复核人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认人“三方四人”的签认并加盖公章,必要时应由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签认并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审计单位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可受建设单位委托另立协议、有偿完成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对审计单位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方式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自行确定,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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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发现被审计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挪用、侵占项目资金有关责任人,应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跟踪审计办公室或省交通厅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经审计或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结清工程款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跟踪审计办公室可终止与其所在审计单位的业务关系。
第二十三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拖延或拒不办理竣工决算或决算审计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视情节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发现审计单位存在审计结果不准或在审计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拒付审计费、取消审计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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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其它形式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审计目的、范围、依据、程序、内容等相关事项另见随文颁发的《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基本方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基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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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基本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跟踪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并规范跟踪审计,依据《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跟踪审计的目的、范围及对象㈠审计目的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和专业知识,依照国家在一定时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运用审计技术对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进行审计,对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帮助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把握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以经济活动为主)及存在的问题,并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意见,规范、促进、提高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的建设、管理行为和水平,保障建设资金合法、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力。㈡跟踪审计的范围及对象审计的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交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的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审计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必要时,经上级主管部门等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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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授权、建设单位协调,可延伸审计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参建单位。
二、工作组织、方式及费用计算办法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长,须持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小组。审计单位须另设顾问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审计组由6~8名(竣工审计时需10~15名)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及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建设期间,审计组开展工作的方式为:1.阶段综合性审计根据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季度、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报告周期(可依完成投资金额确定),开展一次阶段综合性审计工作并出具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原则上按下表提出的要求安排7次阶段综合性审计工作:
综合性审计阶段划分表
序号
审计进入时点
审计主要内容
最低审计时间(工作日)
土建(路基)工程项目批复情况、建设管
1招标结束、合同签订后理机构组建及管理制度制20
(若为指挥部统供材订情况、招投标情况(含施
9
料,则待统供材料招标工及监理)、合同签订情况、
及合同签订后)
财务收支情况
建设管理情况(主要为
2
土建(路基)工程工作量完成15%左右时
完善设计工作情况、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及统供材料核算情况、财务收支情
30
况
建设管理情况(主要为
土建(路基)工程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
3工作量完成50%左右确定情况)、监理工作情况40
时
及统供材料核算情况、财务
收支情况
4
土建(路基)工程转序验收期间
同上,加预测项目总投资并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
50
路面工程及统供材料
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5
路面工程工完成50%左右时
作
量
计量支付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有条件时协助建设单位办
30
理土建(路基)工程结算并
进行审计
交通、绿化、三大系统
工程及统供材料的招投标
及合同签订情况、计量支付
6
交通、三大系统工程施工期间
情况、新增单价的确定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有条件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建
40(可分项
进行)
(路基)、路面等相关工程
结算并进行审计,预测项目
总投资并分析概(预)算执
10
行情况
协助指挥部办理各单
7
项目交工验收完成以后,竣工验收以前
项工程的结算并审计,待建设单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后对其实施审
60
计
注:⑴上表仅提示主要审计内容,实际需要实施的审计内容由审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委托成立后、制订详细审计计划时确定。
⑵对沿线房屋建筑、绿化工程的相关审计工作应穿插在各次综合性审计工作中进行。
⑶由于第4、5次综合性审计时间间隔较长,期间可安排1~2次专项审计。
(4)第1次和第2次审计可合并完成。阶段综合性审计费用按送审建设项目投资额(或相关合同金额、概算投资)及相应费率,分段累进计算。费率的形成过程如下:省交通厅在招标时先提出基准费率,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报各自的费用计算比例,中标单位产生后再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综合平衡确定。2.专项审计在建设过程的重要时点(时期)或应建设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要求,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主要专项审计类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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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开工前审计;⑵对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⑶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审计(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合同签订时止);⑷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⑸概(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设计变更情况审计;⑹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情况审计;⑺主体工程竣工结算审核;⑻统供物资采购、管理、使用和核算情况审计;⑼超过200万元的变更工程价款、废置工程价款或索赔价款审计;⑽其他必要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费用按以下3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①按照审计单位实际投入的技术力量(工作日,其数量须经省交通厅和建设单位确认)及各种级别工作日单价计算确定。各级别工作日单价由省交通厅根据各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综合平衡后确定;②按照送审投资金额及相应费率,分段累进计算。费率的形成方法与阶段综合性审计费率相同;③经省交通厅、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3.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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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单位应根据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的指示,组织力量及时完成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费用按照专项审计费用计算标准确定并作为审计费的组成部分,经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核实后由相关建设单位支付。
三、审计依据㈠审计行为准则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㈡衡量、判定建设行为合法性、合规性及规范性的政策依据国家、交通、财政、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省级部门颁发的与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投资控制、土地征用、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建设行为有关的的法律及行政法规。主要政策依据的清单附后。㈢工作内容、深度、程序、方法,操作规程类《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等。㈣计价依据1996年《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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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1996〕612号文)、1992年《云南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云南省交通厅云交工〔1992〕944号文)及1997年《云南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云交基建〔1997〕373号文);1992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文)及1996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基价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交公路发〔2003〕94号文)建设期间的《云南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等等。
㈤上级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国家、交通部、财政部和云南省政府、省交通厅下发的与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调整概算等有关的批复文件。四、主要审计程序1.以月度计量支付报表和会计报表为主要线索,充分查阅、查证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内部管理办法、工程计量支付报表以及相关会计账册、会计凭证);2.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走访,查验、丈量、盘点实物;3.参加必要的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如各种专项问题讨论会、评标会等;4.函证、延伸审计相关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5.充分与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收集反馈信息。五、审计或咨询意见的报告方式1.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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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⑴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按第二条规定审计阶段划分办法提交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
该报告应反映至报告截止日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
⑵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咨询)报告(意见书)只反映对专项问题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2.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管理建议书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核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有效性。对重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3.在相关会议上口头发表审计或咨询意见六、主要审计内容1.基本建设程序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⑴是否按规定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施工图设计、土地征用、开工、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占用林业资源调查、矿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的申报及批复工作;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是否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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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作组织情况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与项目管理是否相适应,建设单位制订的内部管理办法(制度)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并得到严格执行;若建设单位需要,经双方协商,审计单位应能提供相关内部管理办法(制度)文本;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建设单位在管理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其制订的内部管理办法(制度);是否有效组织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3.招标、投标情况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评标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是否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定了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条件的设备、材料采购是否按规定完成必要的价格比选工作;中标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业务是否相符;对不平衡投标报价进行的调整是否合理并符合有关规定。4.合同的订立及执行情况合同的订立、变更、终(中)止等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有效,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符,价格是否公允;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无违规分包或非法转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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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投入的主要技术力量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吻合;
施工、监理等有关投入的设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吻合。
5.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支付情况⑴审核并确定合同内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价款、合同外新增工程单价或费用、索赔费用,需要完成的基础工作包括:①对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的复测、变更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②检查工程量计量报表以及相关附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③每季度对主要施工合同段的变更签证、新增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审计层面)、审核、认定;④审计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抽查实物工程量与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和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情况;⑤查阅监理月报、监理日志;⑥检查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是否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如有必要,分析其必要性及合理性。⑵随建设进度及时完成建安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确保其真实、合规和准确。⑶按本方案第二.1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建设总投资的预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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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必要时,审计单位应对主要施工合同进行工程造价风险分析并制订防范对策,向建设单位提出在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国务院、交通部颁发的质量管理条例或办法有效组织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重点关注:⑴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作;⑵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7.批复工期执行情况年度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总工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因建设组织不力而导致工期延误或不按合理工期安排建设计划的情况。8.环境(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水土保持等环境(生态)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并投入使用(三同时),建成后是否有效并满足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要求。9.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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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划拨到建设单位账户,各项贷款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各个时期货币资金余额是否与工程进度相适应,是否存在资金闲置或短缺现象。
10.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⑴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银行账户及结算制度的管理规定开立账户、进行资金结算,是否设立“小金库”或存在资金账外循环情况;⑵国债资金和车购税资金与配套资金是否分户管理、专户存储,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建设资金;⑶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合规,有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情况;⑷有无截留、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⑸建设单位自用车辆、办公设备的购置、人员工资(含奖金及各种津贴、补助等)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是否控制在规定限额内;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规;⑹试运行(通车)收入的期间划分及归属是否真实、合规;⑺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⑻建设成本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及概算口径正确归集和核算;年度投资完成额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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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准确并与相关计量支付报表相符,有无虚报和将应结转本年完成的工程量挂帐的现象;
⑼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项税、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和缴纳。
11.统供物资的管理和核算情况统供设备、材料的质量、数量等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在采购过程中有无违纪问题;统供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使用与维护是否合规、有效,财务核算是否真实;统供物资的出库数量与实际用量是否一致,出库数量及向接收单位收取的统供物资款是否能与工程进度、工程结算及招标文件相互印证并形成合理的勾稽关系;统供物资“价差”(即实际购置单价和出库价的差额)的核算是否真实、合规、准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12.土地征用、附着物拆迁、被迁户安置情况审计中将利用其他审计机关对征地、拆迁情况的审计结果,并给予适当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征地拆迁工作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关批复手续是否完备,实际征用土地数量是否与批复数量一致。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是否真实、合规,补偿费是否如实支付给原土地所有人(单位)和被拆迁人(单位),有无虚报拆迁安置户和安置工程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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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拆迁成本的问题。13.概、预算执行情况⑴施工图设计是否超越批复初步设计确定的标准、规模和
内容,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或核备手续。⑵建设期间有无计划外建设、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
设标准的情况。具体关注内容为:①实际发生的单项、单位工程内容是否与经批复的概(预)
算细目相符;②公路等级、路基宽度(尤其是联络线或县及以上城市过
境路段)等主要技术标准是否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相符;③沿线房屋建筑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扩大规模或搭车建设
的情形;⑶是否存在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的情形。⑷实际购置的设备是否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设备清单相
符,是否存在超计划、超标准购置或未按设计要求购置的情形。⑸各项待摊投资支出中是否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内容,是
否存在超标准、超概算情形。14.资产交付及验收情况建设期间购置、形成的实物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
建立实物台账或备查账,是否进行盘点清理并完成移交、有偿调拨以及评估、拍卖等工作。
交付的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做到账账相符、账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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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账实相符。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并办理验收及交接手续;移交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是否真实、合法。
15.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真实、必要、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有无擅自增加的项目和费用。16.对原有资产的处置情况(适用于改、扩建工程)对改、扩建前已形成并使用的资产是否进行有效的保护、回收利用。其处置程序是否完整、合法,交易价格是否公允。17.关联交易情况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是否存在利益、投资、控制或行政隶属等关联关系,有无利用关联方交易谋取个人、集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8.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执行情况必要时,审计单位应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再审计,以确认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七、建设单位应完成的配合工作1.组建配合小组,安排一名副职级的领导为联系人配合审计组开展工作。2.根据审计单位的需要开展相关的基础工作并及时提供审计组需要的资料,下列资料应在申报或下发时同步抄送审计组:⑴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土地征用、开工、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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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矿产评估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的申报及批复文件;⑵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⑷由监理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监理工作方案及监
理月报;⑸增加或减少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变更设计文件及批复
文件;⑹经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的、对施工单位等各参
建单位的月度计量支付报表和竣工结算(含必要的附件);⑺月度和年度会计报表;⑻转序、交工验收报告和批复文件。3.对于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审计或咨询意见,建设单位应
认真研究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4.提请工程所在地地级审计机关对征地拆迁费进行审计并及时取得审计结果。
5.根据需要及时提请审计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6.认真执行省交通厅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整改意见或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八、审计质量保障措施1.根据受托项目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制定计划,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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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配置具备相应技术水平,有经验、稳定且执业能力突出的专职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2.严格执行“三核一批”,即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单位业务指导部门负责人三级复核,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发制度。
3.审计组内部应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及时向审计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尽早向省交通厅汇报,以便于上级协调解决。
审计单位的质量控制职能部门应不定期地检查项目组工作,力求反映审计单位的整体执业水平。
4.审计人员要按照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适时进行工作总结,项目负责人要善于从中归纳出共性的问题。
5.承担跟踪审计工作的各中介机构应每季度(或半年)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先由各中介机构书面提出)举行一次经验交流或业务讨论会,由各中介机构轮流召集、主持,主要议题为:
⑴在工作方式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和审计内容的必要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与之有关的经验交流;
⑵审计工作的成效如何,审计、咨询意见和建议是否能为相关单位接受、采纳并为有益于其工作。
7.必要时,审计单位应聘请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工作。
8.省交通厅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应适时对审计单位在跟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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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成果文件及工作底稿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方式包括:
⑴省交通厅或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检查、指导;⑵由承担跟踪审计工作的各审计单位互相交叉检查;⑶竣工审计和竣工前的审计由不同的审计单位分别完成。以上检查方式由省交通厅自行确定,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省交通厅可对达不到审计质量要求的审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罚扣审计费乃至取消审计资格等处罚。9.审计单位应进一步细化本方案并编制相关工作底稿格式(表格),以规范审计操作。九、本方案的主要编写依据1.《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第3号令);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4号令);3.《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交审发〔2000〕64号文);4.《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第12号交通部令);5.《关于配合审计署做好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交财发〔2005〕134号文);6.《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对四条高速公路安排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云交审〔2005〕20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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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二跟踪审计的流程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组织管理运行模式和工作流程图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跟踪审计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工程量自行复核程序图二设计院提出设计变更跟踪审计复核程序图三现场审计人员对照投标书变更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场计量抽查复核取证拍照记录完成跟踪审计日记汇总跟踪工作底稿形成跟踪审计月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必要报送设计院提出变更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签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审核跟踪审计单位备案有异议及时回复跟踪审计单位复核有异议48小时内报送建设单位说明红峰水库【函】002(签收及回馈)业主:
进场交底PMC项目管理单位:
2017年3月6日
监理:
承包人:
遵义市汇川区红峰水库工程
跟踪审计
实施方案
XXXXXXXXXXXXX公司XXXXXX年XX月XX日
遵义市汇川区麻沟水库灌溉工程管理局:我公司系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资质为造价咨询甲级。我公司经过近几
年的稳步、快速发展,在遵义市各区县承接了大量的民用基建、公共基础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等咨询服务工作,专业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工程等,积累了丰富的咨询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造价咨询管理模式,尤其是在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中,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跟踪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和成熟的跟踪审计操作程序,受到了委托方的一致好评。
在习水县环北大道(二标段)道路工程,习水县华润大道A、C段道路工程,遵义市长大(长沙路、大连路连接口)立交工程、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遵义公园提升改造项目、习水县第八中学建设项目、习水县政务中心建设项目、习水县华润大道A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工程的跟踪审计咨询服务中,都充分体现了我公司的较高业务水平和质量。
我公司有幸得到遵义市汇川区红峰水库的跟踪审计委托任务,我公司将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充分发挥我公司技术力量的优势,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案。实施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手段,把工程造价控制渗透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体现跟踪审计对项目建设投资控制的重大意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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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跟踪审计依据·································································································1第一章、跟踪审计依据·································································································1
一、相关法律、法规······························································································1第二章、跟踪审计的宗旨及程序·····················································································2
一、跟踪审计的宗旨······························································································2二、跟踪审计的流程······························································································2第三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5一、现场跟踪的准备阶段························································································5二、施工合同审核与管理························································································6三、设计变更的审核与管理·····················································································7四、洽商签证的审核与管理·····················································································8五、工程量签证的审核与管理·················································································10六、材料价格签证的审核与管理··············································································11七、综合单价签证的审核与管理··············································································12八、隐蔽工程审核与管理·······················································································13九、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13十、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管理····················································································14十一、主要隐蔽工程验收管理·················································································17第四章、跟踪审计操作要点··························································································17第五章、跟踪审计重点及难点分析·················································································19一、审计重点分析································································································19二、审计难点及应对措施·······················································································21第六章、跟踪审计机构配备情况····················································································22一、项目审计组人员配备·······················································································22二、项目办公设备配备··························································································23第七章、合理化的建议································································································24第八章、跟踪审计档案管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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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跟踪审计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7、《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8、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9、《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
2007)、《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10、中价协(2002)第015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
职业道德行为准则》;11、中价协(2002)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4、本项目的PMC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
合同;15、本项目的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16、批准的设计概算和修编概算书;17、施工图、中间计量图、竣工图;18、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的工程变更文件;19、国家及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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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跟踪审计的宗旨及程序
一、跟踪审计的宗旨
1、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原则,及时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任务委托合同》的约定和本公司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依法维护各参与实施单位的权益。
2、加强对工程投资的计划管理和使用建议,及时防弊纠错,避免超计划、超规模,促进和提高项目建设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和真实体现。
3、协助委托方提高建设投资的控制及有关管理制度落实,跟踪、分析和记录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发现并建议委托方纠正实施过程出现的偏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纠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4、提醒参与项目建设各主体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5、有效地利用专业的、技术的专长与方法去协助委托方计划和控制投资、造价、工程质量、利润与风险,并使之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它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
二、跟踪审计的流程
建设工程全过程服务组织管理运行模式和工作流程(图一)
设
计
招标代理
承
包
合同
监督
合
同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
授权
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跟踪审计)
监督
监督
项监
目理管承理包合合同同
施工承包合
同
监理单位
施工监督
施工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
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工程量自行复核程序(图二)现场审计人员对照投标书,变更文件等相关资料
现场计量、抽查、复核、取证(拍照)、记录(完成跟踪审计日记)
汇总跟踪工作底稿形成跟踪审计月报告
有必要报送报送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设计院提出设计变更跟踪审计复核程序(图三)
跟踪审计单位备案
有异议及时回复
设计院提出变更建设单位
跟踪审计单位复核
抄送
有异议48小时内报送
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
提出工程量签证
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
说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
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和管理单位根据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初步核定变更单价,最后由我公
司审核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单
位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初步核定变更单价,最后由我公司审核确定。4、变更完成后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工程签证,无特殊原因
不及时办理的,不予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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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跟踪审计复核程序(图四)
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原设计单位:1、审查2、提供图纸与说明
监理工程师审查抄报建设单位
有异议及时回复
跟踪审计单位备案
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跟踪审计复核程序(图五)
原设计单位:1、审查2、提供图纸与说明
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签证
抄送
跟踪审计单位备案
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
抄送
跟踪审计单
位
有异议48小时
内报送
4
设备材料进场跟踪审计程序(图六)
材料设备进场
监理工程师验收
跟踪审计单位对
照工程量清单等
否
文件是否相符
是
跟踪审计单位整理备案
向建设单位汇报
单项工程结算现场跟踪审计程序(图九)
施工单位准备齐全工程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初验
造价审核单位审核出具报告
建设单位审核
第三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一、现场跟踪的准备阶段
1、熟悉本项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有关计价的其它文件。
2、协助管理单位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对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性提供咨询程序进行交底。
3、参加管理单位、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对其中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部分进行咨询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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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非承包商原因所致设备或材料未及时送达引起的误工费用、工期延误等索赔的咨询。
5、提供应管理单位要求承包商采取非常规施工措施而增加费用的评估咨询。
二、施工合同审核与管理
1、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相关的会议,并作好记录。2、审核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合同额大于10万元的甲方直接分包(或委托)合同。3、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4、总价或单价包干合同的包干总价或包干单价须事前审计。5、明确合同对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的约定。(1)提供建设单位方发出现场图纸变更引起费用变动的计算咨询。(2)提供建设单位方确认的现场图纸变更而引起费用,工期变动的估算咨询。(3)计算设计修改的增减值,并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商达成费用上的增减协议及制订工程变更清单。(4)其他与项目成本变动有关的咨询服务,如工程造价控制及优化分析。(5)提供因市场材料价格的浮动偏大,引起费用增加的施工方要求索赔费用的咨询。(6)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及材料报价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确认。6、工程进度款审批的造价咨询(1)定期根据施工方的进度款申报计划(每月),提交一份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报告,该报告内容是对整个已投资成本作相应的明细分析。(2)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扣减工程款的咨询建议。(3)协助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进度款,核审付款报审表。7、竣工验收及工程索赔咨询(1)协助建设单位处理施工索赔,审核已经认定索赔事实的造价费用。(2)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方违约的工期、质量等收集证据,进行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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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变更的审核与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管理单位的工作重点在于过程的有效控制,使设计变更、签证等得到有效的掌控;我公司工作重点在于协助管理单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变更、签证、索赔进行有效的审核。
对工程签证等管理实行量价分离的二级约束机制,规定现场监理工程师仅对签证事件的真实性和工程量数据的准确性确认,对其可能引起的费用变化或工期变化要求承包商另行填写费用洽商申请表或工期延期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和我公司委派的的造价工程师独立审核,形成了二层次管理,相互制约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签证可能带来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
1、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审核: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签证,应从专业技术需要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供管理单位选择。
(1)工程设计变更按其影响造价的程度,可分为a、b、c三类。a类变更:这类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b类变更:这类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包干费用范围内。c类变更:这类变更涉及变更设计原则,变更设计方案、结构和布置,修正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且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可追加或减少费用的范围内。(2)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a类变更:由监理工程师签认,但需向造价工程师备案。b类变更:必要时(如建设单位要求提供考核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造价工程师要对工程变更申请表的估算费用进行核查,并记入《核查记录》,同时按变更项目和部位进行统计。否则,与a类变更的处理方法相同。c类工程变更:属c类变更的,由施工方提出申请估价和提交变更价款预算单,由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公司进行核查并与承包商协商后确定价款,填写《核查记录》,同时按变更部位和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要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运行、使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必要的论证与综合评价后再决定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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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变更的合规性审核: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法依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同一原因引起的、数额较大的变更项目不能肢解为多个变更项目申报而逃避审批。
(2)必要的变更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管理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
(2)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3)监理公司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图的,不予认可。3、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审核:(1)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存在。为分析变更的原因,明确责任,应对变更进行分类管理,一般可以分为施工类、设计类、建设单位管理类,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a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变更,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b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按c类变更处理后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与设计部门协商是否对设计部门索赔。c由于监理部门责任造成损失的,该部分费用按c类变更处理后应扣减监理费用。(2)审核变更中涉及的其数量及计价的真实性。a审核设计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正确,是否得到了如实反映。b审核变更项目的单价是否合理。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c审核设计变更计算过程是否规范。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有无高估冒算。
四、洽商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1、洽商签证的必要性(1)签证对造价的影响程度,洽商签证于与设计变更相同,按其对造价的影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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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亦分为a、b、c三类。a类签证:这类签证不涉及设计原则的变化,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且不增加或
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b类签证:这类签证涉及工程内容,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包干费
用范围之内。c类签证:这类变更涉及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变化或属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外的工程
内容,且变更价款在合同约定的追加或减少费用范围之内。(2)各类签证的处理方法以上a、b、c各类签证的处理方式同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方法,见第7页,不在此
重复。2、审核洽商签证的真实性(1)审查洽商签证的程序是否规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签证
程序。审查洽商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洽商签证必须分别由监理公司、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洽商签证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2)审核材料签证的市场调查。涉及材料价格的签证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我公司会同承包方赴市场,确定本工程所监控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
(3)审查洽商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
3、审查洽商签证的有效性(1)审查开始后,必须封存施工单位移交的所有资料,包括洽商签证,不允许施工单位补办任何洽商签证,特别是隐蔽工程项目的洽商签证,凡是审查开始后补办的洽商签证一律无效。(2)审查施工日记、监理日记、值班日记与洽商签证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时效性存在问题,必须进一步查清。(3)审查洽商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尤其要注意工程项目整体办理洽商签证后,是否又以单项办理洽商签证。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4、审核洽商签证的正确性(1)审查洽商签证的数量,包括个数、面积、体积、重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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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洽商签证的单价、金额计算是否正确。(3)结合建设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洽商签证的一些优惠条款,审查查洽商签证是否可以列入工程结算。工程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应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程序应齐全,内容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所选用的计价方式应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格的审核与确定应由相关的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发。
五、工程量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签证审核的主要内容有:真实性审核、合理性审核、实质性审核。1、真实性审核(1)一般签证书面材料中应有管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2)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真实性审核的重要内容。(3)签证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一种弥补或动态调整,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而在形式上应该是双方签章齐全真实。(4)审核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签证的印章应与投标书中印章相比对,以保证签证形式合法、内容翔实合理。以防止签证上虚增材料数量、工程量、费用等。签证真实性的审核要重点审查签证单所附的原始资料。(5)对签证中的数量一定要现场核实。现场核实工作量要求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方同时到场,我公司审核人员一般安排二人以上参加,认真测量并做好记录,作为变更结算的依据,并与结算书等一并归档备查。2、合理性审核: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在投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洽商签证的方法等补回经济损失。所以对乙方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认真审核。3、实质性审核: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测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隐蔽工程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因为隐蔽工程事后勘察比较困难。在必要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在不影响工程运行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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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材料价格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一般来说,设计图纸对一些主要材料只能指定规格与品种,而不能指定生产厂家。目前市场上伪劣产品较多,即使是正规厂家,不同的厂家和品牌,价格差异比较大,有的施工单位以劣充优,以国产品牌冒充进口品牌,如果相关方签字确认之后会给结算审核造成麻烦。材料签证的造价跟踪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签证的时间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信息是时时刻刻变化的,掌握价格变动规律,审核中关注签证材料的购买时间,是一个很重要又容易忽视的问题。2、材料价格签证确认的方法相对于其他签证来说,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是比较难的。客观上,各地区《价格信息》对普及性材料有明确指导价,而对有些材料价格没有明确指导,由于其品种、质量、产地的不同,导致了价格的千差万别。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组织双方人员,走向市场,寻求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价格,以有力的事实证据取得双方的一致认可。(1)调查材料价格信息的方法A、市场调查。B、电话调查。C、上网查询。D、当事人调查。(2)取定材料价格的方法。调查取得价格信息资料后,就要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平衡、过滤,从而取定最接近客观实际并符合审价要求的价格。A、应考虑调查价格与实际购买价格的差异。B、参考其他价格信息。取定材料价格时还应综合考虑下面几种价格资料:a参考信息价。b参考发票价。参考施工单位的购货发票,虽然可能存在假、虚、空等问题,但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可作为参考的依据之一。c参考口头价。这里的水分可能更大一些,更应慎重取舍。d其他工程中同类材料价格。在同期建设的工程中,已审定工程中所取定的材料价格,可作为在审工程材料价格取定参照,甚至可以直接采用。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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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中对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没有明确“厂家、规格”,但材料单价已明确的,在进场使用前由施工单位提供“厂家、规格、单价”,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和我公司共同对“厂家、规格、单价”进行核实,如果实际价格低于投标价格以上的5%,由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定价和洽商确认。
(2)招标文件中没有确定的材料、设备以及暂估价,定价方式同材料价格签证确认的方法的第(2)条。
(3)建设单位供货或指定材料,由我公司协助建设单位询价后共同确定。(4)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未经确认已使用在本工程,管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现场检查,对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价格由四方派代表到市场询价,按市价的低价结算。4、工作程序(1)对符合“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与管理”内容的材料及设备,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品种、规格、质地、生产厂家、供应单位报价及拟采用的单价等相关资料。(2)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材料的用量、质量、价格与设计图要求进行初步确认审核,并填写“材料价格洽商单”,经三方签字后送我公司进行审核;我公司7天内将审核(询价)结果书面反馈给建设单位。(3)实施公开招标的材料,我公司可参与全过程并提供咨询意见。
七、综合单价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1、清单单价的使用原则。在工程设计变更和合同外项目确定后7天内,设计变更、签证涉及工程价款增加的,由施工单位向管理单位提出,涉及工程价款减少的,由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
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根据通用合同条款3.5的规定初步核定变更单价,最后由我公司审核
确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单位
和管理单位根据通用合同条款3.5的规定初步核定变更单价,最后由我公司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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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隐蔽工程审核与管理
1、对隐蔽工程,要随工程的进度及时跟踪,以检查综合单价中的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是否发生改变,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或变更相一致,作为计算实际工程量,调整综合单价的依据。
2、对跟踪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醒和协助管理单位及时办理相应的签证洽商,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3、施工单位在通知工程监理公司实施正常监理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我公司,并提供验收的部位及内容,我公司相关专业工程师参与验收。
4、我公司工程师采用多种手段对隐蔽工程及其他工程实际施工进行跟踪,包括现场进行测量,使用数码相机对现场情况直观记录,必要时使用仪器对相关部位进行复核等。
5、我公司工程师对现场实际所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时进行取样抽检。6、我公司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应结合隐蔽工程审核与管理内容详细记录,填制“隐蔽工程跟踪审核记录表”。7、我公司工程师建立项目跟踪审核日志,对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九、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
1、内容:跟踪审核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2、工作程序(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交当月(或节点)完成形象进度,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变更的工程量分别洽商认可。(2)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编制当月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按合同要求)及工程价款结算书,报项目管理单位初审后送给我公司复审。(3)我公司对工程价款进度结算书进行审核,首先审核洽商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对工程量核定确认,;审核工程子目综合单价是否与清单报价一致;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施工用料发生变化必须获取必要的洽商,审核时据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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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核的结果由我公司在7天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工程项目进度付款建议表。
十、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管理
1、索赔费用的管理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的支出,当事人向合同另一方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时,我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快速地处理索赔纠纷,通过收集的记录、照片、录像等证据,帮助建设单位把索赔损失减少到最小。(2)阶段性地、及时地收集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质量违约的证据,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反索赔,以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处理索赔事宜。2、索赔的内容(1)建设单位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图纸数量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等,造成工程拖延和损失。(2)工程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设计文件不一致。(3)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扰乱了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使工程数量增加和较大幅度地增加施工难度。(4)建设单位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5)由于设计错误或建设单位、工程师错误指令,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窝工等损失。(6)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或指令工程加速。(7)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按已审定的进度款报表支付工程款。(8)物价上涨、汇率浮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上涨,使施工单位蒙受较大损失。合同约定不调价的除外。(9)国家政策、法令修改。(10)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赔的分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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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分类表
序分类标准索赔类别
号
说明
工期延长
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时,施
索赔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的推迟竣工日期的索赔
1按索赔目的
费用损失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补偿因索
索赔赔事件发生而引起的额外开支和费用损失的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可能延误引起的
索赔主要有: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延期索赔
提供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或设计图
纸的错误和遗漏等原因引起停工、窝工
由于对合同中规定施工工作范围的变化而引
起的索赔。主要有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
工程变更
的工程变更,由承包人提出但经建设单位或监理
索赔
单位同意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设计错误、遗
按
漏工程变更,工作范围改变。
索
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比合同规定工期提前或因
赔
施工加速
2
前段工程拖期,要求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使整
的
索赔
个工程按期完工,需加快施工速度而引起的索赔。
原
(又称赶
施工加速应考虑加班工资,增加管人员、增
因
工索赔劳
加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
动生产率
因加班等产生疲劳作业、增加安全措施等使劳动
损失索赔)
生产率降低。
因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描述的条件与实际情
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况有实质性不同或合同中未作描述,但发生的情况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的时候,所引起的索赔。如:复杂的现场水文地质条件或隐藏
的不可知的地面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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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赔依据可在合同条款中找到明文规定
合同内的索赔。
索赔
(2)这类索赔争议少,可由监理工程师直接
处理。
(1)索赔权利在合同条款内很难找到直接依
据,但可来自普通法律,承包商须有丰富的索赔
合同外索赔
经验方能实现。(2)索赔表现多为违约或违反担保造成的损
害。
按索赔的3
合同依据
(3)此项索赔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现场依据,建设单位决定是否索赔。
(1)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虽然圆满完成
了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但期间由于克服了巨大
困难而蒙受重大损失,为此向建设单位寻求优惠
性质的额外付款。
道义索赔
(2)这是以道义为基础的索赔,既无合同依
据,又无法律依据。
(3)这类索赔监理工程师无权决定,只是在
建设单位通情达理,出于同情时才会超越合同条
款给予承包商一定的经济补偿。
(1)在一项索赔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的有效
单项索赔期内,立即进行的索赔。
(2)索赔原因单一,责任单一,处理容易。
按索赔4
(1)承包商在竣工之前,就施工中未解决的
处理方式
总索赔单项索赔,综合起来提出的总索赔。
(又称一
(2)总索赔中的个单项索赔常常是因为较复
揽子索赔)杂而遗留下来的,加之各单项索赔事件相互影响,
使总索赔处理难度大,金额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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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1、基础验收,主要核查、记录基础的几何尺寸、地质情况、运距及发现文物、古墓和各种引起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
2、基础结构验收,主要核查砼垫层、砼基础、砖基础以及回填土的实际尺寸。3、中间结构验收,主要核查结构尺寸和使用材料,依据设计图、变更图及变更洽商进行逐项逐层核对。4、工程竣工验收,主要核查设计变更、实际工期、材料认证及有关索赔的书面证明资料。隐蔽工程跟踪审核要做好记录。5、电气工程预埋电线管的规格、品牌及埋设方式等、变形观测设施的规格、型号、品牌及埋设方式做好记录。
第四章、跟踪审计操作要点
1.参加监理例会,全程参加监理单位主持的例会,与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联动协调,随时提示审计程序的合规要求,审核计价的合理报审等事宜。
2.参加内部审计会议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及不定期(重要及临时事宜)举行内部审计会议,沟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计划下一步审计工作并开展实施,有效组织审计工作的执行。
3.实时跟踪现场,做好重要事项的查勘、取证、见证工作,审计小组派代表常驻现场,进行日常查勘、取证、见证施工进度,对于重要事项,审计小组参与会议、检验等事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取证工作,见证事项真实性,为结算审计工作的进行奠定基础,有效缩短结算周期。
4.独立进行市场考察,参加设备、材料采购统一市场考察,履行设备、材料的询价釆购参考职能,坚持独立考察市场,同时参加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讨论,确定设备、材料采购的统一市场考察,了解建材市场真实销售状态,完成审核谈判委托工作,为建设单位确认采购价格做出决策参考。
5.编制跟踪审计日志,跟踪审计小组坚持全程编写跟踪审计日志,记录程序及实质问题,为结算审计工作保存第一手资料。
6.编制跟踪审计底稿,随项目实施进行,跟踪审计小组对于涉及造价控制的招标、合同等文件管理,价款审核的费用内容、费用分配、计价性质,以及市场询价状况等方面,采集对造价有影响的相关事项,编制跟踪审计底稿,记载其产生、解决和效果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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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为结算审计工作总结经验。7.编写过程简报及总结,按月份及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小组编写工程简报和总结
资料,及时与各方进行沟通汇报,使审计工作及时为项目管理和实施服务,以及提示风险,进行投资控制监督。同时,接受各相关部门的对等审查监督,做到依法审计。
8.非书面咨询服务,合建设项目实施的时间及地点特征,随时为各方提出口头性或纪要性咨询意见,提供及时的造价咨询服务。
全过程跟踪审计操作要点表
建设阶段
审计事项
审核要点
招标阶段
施工阶段
招标文件及
审核暂定价格材料或甲供材料的价格是否正确,计价要
工程量清单
审核求、评标方法及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投标文件审核投标报价审核
施工合同审核
隐蔽工程审核
工程变更审核工程洽商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审核工程索赔审核进度款审核
审核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审查工程量报价清单子目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审查措施项目清单是否跟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相配套。
审核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形式是否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是否有满足本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相应措施,对工程变更、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索赔等条款是否完整;合同所有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和规定
审核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及时、真实,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方案是否经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审核扩大规模的原因。
审核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和费用。
审核经济签证费用和相应的合同条款。
审核定价的程序,确定材料(设备)的单价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合同和图纸的要求。
审核发生索赔的原因,按合同要求确定合理的索赔费用。
审核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报审各类工程量是否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计量计价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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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跟踪审计重点及难点分析
一、审计重点分析1、合同签订情况。审计进入后签订的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合同草本进行审
核,重点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收费是否合理。对审计进入前已签订的合同,重点审查所签订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审查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2、合同履行情况。重点检查合同履行是否全面、真实,是否存在差异及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有无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建设项目内控制度是保证项目建设各项活动的有序进行,达到已确定的目标和质量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建成、以控制建设人员行为目标的重要措施。为此,跟踪审计小组将审查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方法是定期跟踪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执行有偏差,跟踪审计小组发现后即向被审计对象发出整改建议书。作为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之一,着力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审查是否建立了项目业务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了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审查是否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控制制度,是否明确了审批人授权方式、权限、程序和责任以及控制措施,是否规定了经办人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审查是否制定了工程项目业务操作流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如“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工程材料询价、比价制度”、“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档案责任制度”、“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得到有效控制。
4、工程进度控制情况。检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地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影响工程按时开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文物保护、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排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能否保证工程总进度;是否建立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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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对索赔的确认是否依据网络图排除了对非关键线路延迟时间的索赔。
5、工程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必要时拍照取证,防止工减料而造成工程质量隐患等现象发生;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管理是否规范;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工程监理是否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7、工程投资控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有效;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及分析;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及执行是否有效。
8、设计变更控制情况。重点关注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的方案评估、比选及决策等变更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变更单价是否合理、合规,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本项工作由专业审计组负责,主要依据水利部及水利厅颁布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合同相关条款,保障设计变更从提出到验收整个流程的合规性。
9、材料、设备采购情况。重点关注在规定招投标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是否选择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实行报价、货比三家,是否在同等质量基础上,选择最低价格。
10、索赔事件和基础数据的调查和掌握。重点审查施工合同文件关于索赔的相关条款,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在索赔事件中现场人、材、机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及时掌握索赔的基础数据。
11、建设中的违法、违规以及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加强将建设行为与相关建设管理法规、条例等进行对比,发现和纠正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施工现场检查和工程量验收,发现和纠正工程中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
12、竣工结算确定情况。重点审计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备,定额套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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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的最终执行情况如何等等。主要包括:
①认真、仔细计算工程量,检查送审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及是否准确;
②对必须测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③检查变更单价组成是否合理;④核实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⑤核查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⑥有关材料调价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整:⑦核查结算项目是否与竣工图纸相符;⑧检查竣工图纸与实际是否相符;⑨审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现象;⑩审计有无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与所报送结算不一致的情况;13、建设后期,跟踪审计重点。项目进行到建设后期,跟踪审计重点转向对一些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及质量的问题及时把关。
二、审计难点及应对措施
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过程中频繁地介入进行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供建设单位修正和改进工作,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目标,介入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范围中。
1.违法违规分包和转包独立取证较难。违法违规分包和转包(影响各项建设目标实现)把握和证据、独立取证较难;应对措施是审计组从侧面了解情况,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对其项目部主要人员采取诸如与投标文件比对、网上查询发现问题后在审计信息中进行披露,并跟踪整改执行的效果。
2.主材质量抽查检测手段不足。主材质量抽查(影响质量目标,寿命期降低,增加使用维护成本)由于检测手段不足将主要依靠外观质量检查、质检资料抽查和出厂“三证”核查三者相结合进行,从中发现以次充好的材料用于本项目中的问题。
3.基础处理和材料设备等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重点工序检测存在审计技术手段方面的困难,解决办法是合理选择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查复检。该审计事项需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合,审计组在驻点后即与管理及监理单位沟通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4.较大、重大变更方案经济比对是节约投资的重点和难点。解决办法是征询专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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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向有关部门取证,及时掌握各种有用信息,多方案进行经济比对,及时做出造价咨询意见和建议。
5.重大索赔事件责任划分、理赔费用计算是一大难点。解决办法是从索赔事件开始,着重记录施工组织中人、材、机的变化,注意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时测算损失情况,在核实报审的损失清单时不仅做到主动且有理有据。
第六章、跟踪审计机构配备情况
一、项目审计组人员配备
审计组人员配备表
名称
姓名
电话
企业负责人
执业资格
备注
造价工程师
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合同审核及调整建议,风险提示。协调相关单位。
项目负责人
造价工程师
全面负责项目造价控制,跟踪审计方案确定和签发、结算审计方案确定和控制、结算报告审核和签发。
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项目预算审核、跟踪审计方案审核,进度拨款审核签发,造价风险及成果文件签发。
造价工程师
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定额纠纷、工程量清单纠纷调解、解释,联系造价行政管理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合法的造价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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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定额纠纷、工程量清单纠纷调解、解释,联系造价行政管理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合法的造价指导和建议。
现场造价员
专业技术员
主要负责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解释,重要材料设备价格的初步审核、供应商联系和审核。
现场造价员现场造价员
专业技术员专业技术员
负责合同管理及现场协调、日常工程量计量、材料设备价格的初步审核计价,承包人报送文件的复核,工程量核查和确认。
负责现场计量、工程量复核、资料收集与管理,参建各方发文的签收和初步审核;日常工程计量、材料设备价格的初步审核计价。
项目常驻人员3人,保持24小时轮值人员2人,确保及时配合参建各方解决问题。
二、项目办公设备配备
序号
名称
审计拟投入本工程办公设备配备表
单位数量
备注
1福特蒙迪欧
辆
1配备专职司机,为咨询服务提供交通保障。
2南方NTS332R全站仪台
1用于平场土石方工程工程量的复测。
3笔记本电脑
4打印机
台
3
常规办公软件齐备
台
1
5滚轮式测距仪
套
1确保准确复核现场工程量
6数码照相机
台
1拍照、摄像记录施工现场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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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合理化的建议
结合本工程跟踪审计特点及我们自身优势,根据我公司多年来控制工程造价的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1、结合工程投资的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施工图进行评审,提出详细的优化意见;
2、建立完善的招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过程;3、制定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对合同中的经济条款由经济专家进行把关,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4、加强对施工中的经济签证的审查,建立审查、论证的工作流程;5、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特别是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财务管理;6、建立完善的设备、材料采购制度,由经济专家参与设备造型、材料的选用、市场询价等工作;7、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把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渗透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使监理、跟踪审计互相配合、相互促进;8、在本工程审计中标后、业务实施前,对所有参与本工程执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重温相关法律,已使所有执业人员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审计。
第八章、跟踪审计档案管理
1、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档案资料存档管理。
2、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类别分别上架保管,并写明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3、随时保持卷面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4、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拨掉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必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5、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和复制,并做好档案的防霉及防蛀措施。6、档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7、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档案管理员要绘制档案分类大纲和存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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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认真编好档案目录。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8、坚持履行档案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并认真做好登记及催还档案工作,严格区分开放与控制使用的档案。
9、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档案。查阅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查找、调取。10、档案接收、移出、销毁及档案管理员工作变动,必须进行档案交接,逐一清点核对,履行交接签收手续,及时记入《档案移交和接收登记薄》,对接收的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原貌,以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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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精心整理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实行内部审计和委托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第二章委托跟踪审计机构
第三条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维修工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业务工作应按照要求办理。
第四条对外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应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社会信誉好、审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
第五条审计部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业务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第三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第六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一)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二)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三)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审计部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四)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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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五)协助甲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
审计部提供造价控制分析报告;(六)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相互沟通,如遇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七)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审计部提供咨询意见;(八)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九)会同审计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相关工程部门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
送承诺书见附件),严格按照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的要求报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十)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第四章跟踪审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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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第七条在与委托跟踪审计单位签订合同时,根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投资情况,要求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始终在现场,常驻工程现场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土建一人、安装一人)。审计部不定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跟踪审计人员不在现场酌情给予罚款;项目负责人及造价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发现后审计部有权更换相关人员,平时有事必须向审计部及基建办负责人请假,跟踪审计单位需更换造价人员时须经审计部同意方可更换人员。
第八条跟踪审计单位在参与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把关,对有关影响增加造价的施工方法、方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部对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支持。
第九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廉洁自律。如果因跟踪审计单位人员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对当事人进行撤换、处理。
第十条如果施工阶段审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医院有权中止合同,另行选择跟踪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全部交给医院。
第十一条跟踪审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做出的各种签证提前与审计部沟通。第十二条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进行现场勘验和确认;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对量大及非常规签证及时向审计部报告,并向审计部提供决策依据。第十三条参与项目定价、材料定价、设备定价的市场考察和审核。第十四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要随时抽查与工程造价严格的工程具体做法及相关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并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报告,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第十五条工程结算依据以相关部门提供的竣工图纸、资料为准,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资料严格按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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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第十六条审计部随时检查跟踪审计工作情况,对业务工作进行抽查,要求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定
期汇报工作,如工作中有问题需审计部出面协调解决,审计部人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第十七条对投资5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审计,由审计部内部审计人员跟踪审计,对跟踪审计的项目要认真负责,经常到现场查看施工情况,做好现场记录,为结算提供可靠依据。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时根据相关定额标准,主要材料执行市场价格,人工单价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结算。第十九条审计工作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相结合。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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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审计部:
根据《山东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现将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计部,并对所送
资料做出承诺。
一、报送的项目资料如下:
1.立项报告;
2.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含编制说明、初审结算书及审查说明;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取费许可证;
4.工程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5.技术交底纪要、招标文件;
6.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的原工程概预算及增减概预算,或经过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书;
7.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技术洽商及现场施工签证和记录;
8.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补充单价说明,实施监理工程的监理报告书等;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
11.施工过程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差价凭据,暂估价及差价凭据,合同规定需持凭证进行
结算的原始凭据;
12.甲方供料明细表;(含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实际价格、转账价格);
13.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其他材料;
14.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对以上提供资料做出承诺:
1.与该项工程经济活动的全部资料均已提交,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
责;
2.该项目工程审计实施后,不再补充任何有关涉及结算价款的资料。
提供资料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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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报送资料人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报工程相关部门初审,工程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其他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
人签字确认一并交审计处,由审计处转交跟踪审计单位依据所接收的资料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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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修订日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对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实行内部审计和委托外部审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委托跟踪审计机构第三条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维修工程项目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委托业务工作应按照要求办理。第四条对外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应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社会信誉好、审计质量高、收费价格合理的社会中介审计机构。第五条审计部对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业务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跟踪审计工作内容第六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一)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二)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三)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审计部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四)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五)协助甲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审计部提供造价控制分析报告;(六)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相互沟通,如遇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七)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审计部提供咨询意见;(八)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九)会同审计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相关工程部门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见附件),严格按照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的要求报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十)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四章跟踪审计工作职责
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
修订日期:
第七条在与委托跟踪审计单位签订合同时,根据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投资情况,要求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始终在现场,常驻工程现场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土建一人、安装一人)。审计部不定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跟踪审计人员不在现场酌情给予罚款;项目负责人及造价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发现后审计部有权更换相关人员,平时有事必须向审计部及基建办负责人请假,跟踪审计单位需更换造价人员时须经审计部同意方可更换人员。
第八条跟踪审计单位在参与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把关,对有关影响增加造价的施工方法、方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部对跟踪审计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支持。
第九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廉洁自律。如果因跟踪审计单位人员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对当事人进行撤换、处理。
第十条如果施工阶段审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医院有权中止合同,另行选择跟踪审计单位,审计资料全部交给医院。
第十一条跟踪审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做出的各种签证提前与审计部沟通。
第十二条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进行现场勘验和确认;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对量大及非常规签证及时向审计部报告,并向审计部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三条参与项目定价、材料定价、设备定价的市场考察和审核。
第十四条跟踪审计单位人员要随时抽查与工程造价严格的工程具体做法及相关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并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报告,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依据以相关部门提供的竣工图纸、资料为准,设计变更及工程现场签证资料严格按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审计部随时检查跟踪审计工作情况,对业务工作进行抽查,要求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定期汇报工作,如工作中有问题需审计部出面协调解决,审计部人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保证跟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第十七条对投资5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的审计,由审计部内部审计人员跟踪审计,对跟踪审计的项目要认真负责,经常到现场查看施工情况,做好现场记录,为结算提供可靠依据。第十八条工程结算时根据相关定额标准,主要材料执行市场价格,人工单价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执行,严格认真做好工程结算。第十九条审计工作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相结合。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SZ—003:关于加强跟踪审计管理的办法生效日期:2010年12月24日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修订日期:
审计部:根据《山东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现将
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计部,并对所送资料做出承诺。一、报送的项目资料如下:1.立项报告;2.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含编制说明、初审结算书及审查说明;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取费许可证;4.工程合同或施工协议书;5.技术交底纪要、招标文件;6.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核的原工程概预算及增减概预算,或经过招投标
项目的投标书;7.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技术洽商及现场施工签证和记录;8.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补充单价说明,实施监理工程的监理报告书等;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11.施工过程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差价凭据,暂估价及差价凭据,合同规定需持凭证进行结算的原始凭据;12.甲方供料明细表;(含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实际价格、转账价格);
13.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其他材料;14.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对以上提供资料做出承诺:1.与该项工程经济活动的全部资料均已提交,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该项目工程审计实施后,不再补充任何有关涉及结算价款的资料。
提供资料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报送资料人签章
年月日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报工程相关部门初审,工程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其他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一并交审计处,由审计处转交跟踪审计单位依据所接收的资料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篇十二: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ppp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三篇ppp工程跟踪审计管理方法3篇
ppp工程跟踪审计管理方法篇1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跟踪审计管理暂行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平安性和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益,推动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标准管理,促进交通建设事业健康开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工程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署第3号令公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工程审计准那么》第二十三条“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工程,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省交通厅成立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办公室〔以下简称跟踪审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分管副厅长任主任,监察室负责人任副主任。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实施对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审计监督及对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凡纳入省交通厅管理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履行建设管理职责的建设单位〔含其上级单位〕必须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与建设工程直接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给等单位〔以下统称为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行为,也应当依法接受跟踪审计监督。
第四条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委托〔授权〕专业技术力量强、有相应资质和经验、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或其联合体〔以下简称审计单位〕实施跟踪审计。
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工程负责人或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组。审计单位须另设参谋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
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
第五条审计组不是建设单位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帮助指挥部标准管理行为,完善管理工作。审计单位不能替代、减免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审计组在工作中既要维护国家利益,也要维护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第七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对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㈠建设程序及根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㈡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㈢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㈣工程造价确实定、控制和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㈤工程质量控制和批复工期执行情况;㈦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㈧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审计单位应按以下方式向跟踪审计办公室及建设单位报告审计工作:
㈠提交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1.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报告周期〔可依完成投资金额确定〕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在此根底上,于路基工程转序验收后出具阶段性综合审计报告〔可与半年度或年度报告合并〕,待全线交工验收工作结束后再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综合性审计报告应反映至报告截止日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
2.专项审计报告
在建设过程的重要时点〔时期〕或应建设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要求,审计单位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只反映对专项问题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
在征得跟踪审计办公室同意后,审计单位也可以开展其认为必要的专项审计工作。
㈡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管理建议书
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核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有效性。对重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㈢在相关会议上口头发表审计或咨询意见
第九条审计单位应根据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的指示,组织力量及时完成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费用按照招标形成的专项审计费用计算标准确定并作为审计费的组成局部。
第九条跟踪审计工作自建设单位提交主体工程评标报告时开始,至省交通厅下达竣工决算审计决定后结束。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完成对各相关单位〔主要是施工单位〕价款结算的初步审核工作后即可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建设单位应妥善控制好对各相关单位的付款额度〔原那么上在审计前的支付比例不超过预计总价款的90%〕,合同条款应涉及与审计相关的事项并预留审计需要的时间。
第十一条对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的审计结束后,建设单位即可依据审计结果在半年以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提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未经审计单位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和统供物资价款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全部价款,不得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批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跟踪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并列入建设本钱。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审计任务,主要配合工作包括:
㈢根据需要,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含必要的书面材料〕,按时参加审计协调会;
㈣按规定时限在审计文件上签署反响意见;
㈤认真执行省交通厅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整改意见和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
第十四条超过200万元的变更工程价款、废置工程价款或索赔价款必须报经审计单位确认并报跟踪审计办公室予以妥善处理。
第十五条审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核一批”制度,即对审计成果文件实行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单位技术负责人三级复核,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发制度。
审计单位必须制订严密的审计工作方案、严格按方案进度完成审计工作,并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率不低于97%。因审计工作延误或审计结果不准确造成损失时,由审计单位在实收审计费的60%以内,按实际损失金额的3%向建设单位支付罚款并承担其它一切责任。
第十七条审计单位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可受建设单位委托另立协议、有偿完成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对审计单位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成果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方式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自行确定,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
第十九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发现被审计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挪用、侵占工程资金有关责任人,应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方法未经审计或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结清工程款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分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审计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跟踪审计办公室可终止与其所在审计单位的业务关系。
第二十三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违反本方法,拖延或拒不办理竣工决算或决算审计的,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视情节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分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跟踪审计办公室发现审计单位存在审计结果不准或在审计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拒付审计费、取消审计资格等处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其它形式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审计目的、范围、依据、程序、内容等相关事项另见随文颁发的《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实施根本方案》
第二十六条本方法由跟踪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实施根本方案
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跟踪审计实施根本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跟踪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并标准跟踪审计,依据《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管理暂行方法》,制定本方案。
一、跟踪审计的目的、范围及对象
㈠审计目的
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和专业知识,依照国家在一定时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运用审计技术对建设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进行审计,对建设本钱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帮助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把握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以经济活动为主〕及存在的问题,并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意见,标准、促进、提高建设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的建设、管理行为和水平,保障建设资金合法、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力。
㈡跟踪审计的范围及对象
审计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交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的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审计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必要时,经上级主管部门等有权机关授权、建设单位协调,可延伸审计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给等参建单位。
二、工作组织、方式及费用计算方法
委托成立后,由审计单位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主审计师〔或称工程负责人或审计组长,须持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以下简称审计组长〕并组建审计小组。审计单位须另设参谋支持组,指导、审核审计组的工作。
审计组由6~8名〔竣工审计时需10~15名〕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及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建设期间,审计组开展工作的方式为:
1.阶段综合性审计
根据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特点,以季度、半年或一年为一个报告周期〔可依完成投资金额确定〕,开展一次阶段综合性审计工作并出具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
原那么上按下表提出的要求安排7次阶段综合性审计工作:综合性审计阶段划分表注:⑴上表仅提示主要审计内容,实际需要实施的审计内容由审计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委托成立后、制订详细审计方案时确定。⑵对沿线房屋建筑、绿化工程的相关审计工作应穿插在各次综合性审计工作中进行。⑶由于第4、5次综合性审计时间间隔较长,期间可安排1~2次专项审计。(4)第1次和第2次审计可合并完成。阶段综合性审计费用按送审建设工程投资额〔或相关合同金额、概算投资〕及相应费率,分段累进计算。费率的形成过程如下:省交通厅在招标时先提出基准费率,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报各自的费用计算比例,中标单位产生后再根据中标单位的投标费率综合平衡确定。2.专项审计在建设过程的重要时点〔时期〕或应建设单位〔或其上级单位〕要求,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主要专项审计类型为:⑴开工前审计;
⑵对建设单位内部管理方法〔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⑶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审计〔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合同签订时止〕;⑷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⑸概〔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设计变更情况审计;⑹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情况审计;⑺主体工程竣工结算审核;⑻统供物资采购、管理、使用和核算情况审计;⑼超过200万元的变更工程价款、废置工程价款或索赔价款审计;⑽其他必要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费用按以下3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①按照审计单位实际投入的技术力量〔工作日,其数量须经省交通厅和建设单位确认〕及各种级别工作日单价计算确定。各级别工作日单价由省交通厅根据各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综合平衡后确定;②按照送审投资金额及相应费率,分段累进计算。费率的形成方法与阶段综合性审计费率相同;③经省交通厅、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3.其它工作审计单位应根据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的指示,组织力量及时完成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所需费用按照专项审计费用计算标
准确定并作为审计费的组成局部,经省交通厅或其职能部门核实后由相关建设单位支付。
三、审计依据
㈠审计行为准那么类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那么》、《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那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那么》等。
㈡衡量、判定建设行为合法性、合规性及标准性的政策依据
国家、交通、财政、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省级部门颁发的与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投资控制、土地征用、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建设行为有关的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主要政策依据的清单附后。
㈢工作内容、深度、程序、方法,操作规程类
《交通建设工程审计实施方法》、《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工程审计准那么》、《审计机关对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根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方法》等。
㈣计价依据
1996年《公路根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方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文〕、1992年《云南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方法》〔云南省交通厅云交工〔1992〕944号文〕及1997年《云南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方法补充规定》〔云交基建〔1997〕373号文〕;1992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文〕及1996年《公路工程
预算定额基价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交公路发〔2003〕94号文〕建设期间的《云南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等等。
㈤上级部门对本工程的批复文件国家、交通部、财政部和云南省政府、省交通厅下发的与本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调整概算等有关的批复文件。四、主要审计程序2.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走访,查验、丈量、盘点实物;3.参加必要的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如各种专项问题讨论会、评标会等;4.函证、延伸审计相关监理、施工、物资供给等单位;5.充分与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收集反响信息。五、审计或咨询意见的报告方式1.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⑴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按第二条规定审计阶段划分方法提交阶段综合性审计报告,该报告应反映至报告截止日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⑵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咨询〕报告〔意见书〕只反映对专项问题的审计内容、意见、结论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或整改建议。
2.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管理建议书在建设实施阶段,审核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进行符合性测试,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的有效性。对重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3.在相关会议上口头发表审计或咨询意见六、主要审计内容1.根本建设程序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⑴是否按规定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规划、施工图设计、土地征用、开工、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占用林业资源调查、矿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的申报及批复工作;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了工程法人责任制度、工程资本金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是否列入年度根本建设方案;2.建设工作组织情况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与工程管理是否相适应,建设单位制订的内部管理方法〔制度〕是否完整、标准,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并得到严格执行;假设建设单位需要,经双方协商,审计单位应能提供相关内部管理方法〔制度〕文本;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建设单位在管理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其制订的内部管理方法〔制度〕;3.招标、投标情况
勘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评标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是否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确定了中标单位;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设备、材料采购是否按规定完成必要的价格比选工作;
中标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业务是否相符;对不平衡投标报价进行的调整是否合理并符合有关规定。4.合同的订立及执行情况合同的订立、变更、终〔中〕止等行为是否合法、标准、有效,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符,价格是否公允;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无违规分包或非法转包行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投入的主要技术力量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吻合;施工、监理等有关投入的设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吻合。5.工程造价确实定、控制和支付情况⑴审核并确定合同内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价款、合同外新增工程单价或费用、索赔费用,需要完成的根底工作包括:②检查工程量计量报表以及相关附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③每季度对主要施工合同段的变更签证、新增工程工程进行一次清理〔审计层面〕、审核、认定;
⑤查阅监理月报、监理日志;⑥检查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是否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如有必要,分析其必要性及合理性。⑵随建设进度及时完成建安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确保其真实、合规和准确。⑶按本方案第二.1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建设总投资的预测工作。⑷必要时,审计单位应对主要施工合同进行工程造价风险分析并制订防范对策,向建设单位提出在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国务院、交通部颁发的质量管理条例或方法有效组织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重点关注:⑴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标准、质量责任及考核方法〕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作;⑵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7.批复工期执行情况年度施工进度是否按方案完成。总工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因建设组织不力而导致工期延误或不按合理工期安排建设方案的情况。8.环境〔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水土保持等环境〔生态〕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并投入使用〔三同时〕,建成后是否有效并满足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要求。
建设资金〔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是否按方案及时、足额划拨到建设单位账户,各项贷款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各个时期货币资金余额是否与工程进度相适应,是否存在资金闲置或短缺现象。
10.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
⑴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银行账户及结算制度的管理规定开立账户、进行资金结算,是否设立“小金库”或存在资金账外循环情况;
⑵国债资金和车购税资金与配套资金是否分户管理、专户存储,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建设资金;
⑶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合规,有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情况;
⑷有无截留、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⑸建设单位自用车辆、办公设备的购置、人员工资〔含奖金及各种津贴、补助等〕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是否控制在规定限额内;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⑹试运行〔通车〕收入的期间划分及归属是否真实、合规;
⑺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
⑻建设本钱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及概算口径正确归集和核算;年度投资完成额是否真实、准确并与相关计量支付报表相符,有无虚报和将应结转本年完成的工程量挂帐的现象;
⑼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项税、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和缴纳。
11.统供物资的管理和核算情况
统供设备、材料的质量、数量等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在采购过程中有无违纪问题;
统供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使用与维护是否合规、有效,财务核算是否真实;
统供物资的出库数量与实际用量是否一致,出库数量及向接收单位收取的统供物资款是否能与工程进度、工程结算及招标文件相互印证并形成合理的勾稽关系;
统供物资“价差”〔即实际购置单价和出库价的差额〕的核算是否真实、合规、准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12.土地征用、附着物拆迁、被迁户安置情况
审计中将利用其他审计机关对征地、拆迁情况的审计结果,并给予适当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
征地拆迁工作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关批复手续是否完备,实际征用土地数量是否与批复数量一致。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是否真实、合规,补偿费是否如实支付给原土地所有人〔单位〕和被拆迁人〔单位〕,有无虚报拆迁安置户和安置工程量、违规扩大拆迁本钱的问题。
13.概、预算执行情况
⑴施工图设计是否超越批复初步设计确定的标准、规模和内容,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或核备手续。
⑵建设期间有无方案外建设、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具体关注内容为:
①实际发生的单项、单位工程内容是否与经批复的概〔预〕算细目相符;
②公路等级、路基宽度〔尤其是联络线或县及以上城市过境路段〕等主要技术标准是否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相符;
③沿线房屋建筑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扩大规模或搭车建设的情形;
⑶是否存在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的情形。
⑷实际购置的设备是否与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设备清单相符,是否存在超方案、超标准购置或未按设计要求购置的情形。
⑸各项待摊投资支出中是否有与工程建设无关的内容,是否存在超标准、超概算情形。
14.资产交付及验收情况
建设期间购置、形成的实物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实物台账或备查账,是否进行盘点清理并完成移交、有偿调拨以及评估、拍卖等工作。
交付的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做到账账相符、账表〔证〕相符、账实相符。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并办理验收及交接手续;移交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是否真实、合法。
15.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真实、必要、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有无擅自增加的工程和费用。16.对原有资产的处置情况〔适用于改、扩建工程〕对改、扩建前已形成并使用的资产是否进行有效的保护、回收利用。其处置程序是否完整、合法,交易价格是否公允。17.关联交易情况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是否存在利益、投资、控制或行政隶属等关联关系,有无利用关联方交易谋取个人、集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8.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执行情况必要时,审计单位应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再审计,以确认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七、建设单位应完成的配合工作⑴与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土地征用、开工、水土保持、地质灾害、森林调查、矿产评估和环境保护等有关的申报及批复文件;⑵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法;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⑷由监理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监理工作方案及监理月报;⑸增加或减少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变更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⑹经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的、对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的月度计量支付报表和竣工结算〔含必要的附件〕;
⑺月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⑻转序、交工验收报告和批复文件。
3.对于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审计或咨询意见,建设单位应认真研究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响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4.提请工程所在地地级审计机关对征地拆迁费进行审计并及时取得审计结果。
5.根据需要及时提请审计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6.认真执行省交通厅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整改意见或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执行结果。
八、审计质量保障措施
1.根据受托工程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制定方案,有针对性地配置具备相应技术水平,有经验、稳定且执业能力突出的专职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2.严格执行“三核一批”,即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计单位业务指导部门负责人三级复核,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发制度。
3.审计组内部应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及时向审计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报告,形成一致意见后尽早向省交通厅汇报,以便于上级协调解决。
审计单位的质量控制职能部门应不定期地检查工程组工作,力求反映审计单位的整体执业水平。
4.审计人员要按照工程负责人的要求适时进行工作总结,工程负责人要善于从中归纳出共性的问题。
5.承担跟踪审计工作的各中介机构应每季度〔或半年〕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先由各中介机构书面提出〕举行一次经验交流或业务讨论会,由各中介机构轮流召集、主持,主要议题为:
⑴在工作方式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和审计内容的必要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与之有关的经验交流;
⑵审计工作的成效如何,审计、咨询意见和建议是否能为相关单位接受、采纳并为有益于其工作。
7.必要时,审计单位应聘请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工作。
8.省交通厅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应适时对审计单位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成果文件及工作底稿进行检查、指导。检查方式包括:
⑴省交通厅或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检查、指导;
⑵由承担跟踪审计工作的各审计单位互相交叉检查;
⑶竣工审计和竣工前的审计由不同的审计单位分别完成。
以上检查方式由省交通厅自行确定,审计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省交通厅可对达不到审计质量要求的审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罚扣审计费乃至取消审计资格等处分。
9.审计单位应进一步细化本方案并编制相关工作底稿格式〔表格〕,以标准审计操作。九、本方案的主要编写依据
1.《审计机关国家建设工程审计准那么》〔审计署第3号令〕;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4号令〕;3.《交通建设工程审计实施方法》〔交审发〔2000〕64号文〕;4.《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第12号交通部令〕;5.《关于配合审计署做好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通知》〔交财发〔2005〕134号文〕;6.《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对四条高速公路安排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云交审〔2005〕209号文〕。ppp工程跟踪审计管理方法篇2工程建设工程审计管理方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程的审计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工程建设工程本钱,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机关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工程建设工程审计是指对公司范围内,不管是总公司投资,还是基层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更新改造工程、修理修缮工程的工程决算审计。投资额在30000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各基层公司以每月25日为界报送相关结算至价格审计部,财务部门以审计结果据以结算。
投资额在30000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各基层公司以每月25日为界按月度报送台账至价格审计部,价格审计部进行抽审,未列入送审台账的工程,原那么上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签订年度〔半年度〕合同的建设工程,投资额以每月完成金额界定。各基层公司同一施工队伍完成的同一类型工程,每月只能报送一份结算,不得化整为零。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更新改造工程、修理修缮工程,主要包括基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修理、船舶修理、房屋修理、仓库及场地道路修理、绿化工程等。不含工艺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采购、办公电脑采购、信息化软件等采购工程,以及按人员月度考勤的机械设备修理工程。
本规定所称工程结算,是指工程工程或单项工程交〔竣〕工验收后编制的,综合反映工程工程实际造价、建设成果的相关文件。
第三条工程建设工程送审程序:
〔一〕由公司装备工艺部〔基建部〕、办公室〔房屋修理〕等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工程工程,经本部门初审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价格审计部,价格审计部将工程工程纳入审计方案。
〔二〕各基层公司自有资金实施的工程工程,由基层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初审并经公司领导签字后,直接报审计部审计部门将工程工程纳入审计方案。
〔三〕审计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定的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结果,财务部门以审计结果据以结算。
1盖章的工程结算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红章签字。
4合同、协议;5竣工图、施工图;6工程量计算式〔纸质和电子版〕;第四条工程建设修缮工程审计的主要事项:主要审计工程建设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内容包括:1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那么,是否准确;2不同工程建设工程决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适宜;3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费基数和费率标准;4设备、材料使用是否与决算中的规格、型号和材料质量一致;5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定价或市场价定价及合同约定;6人工费、施工机械费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7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现场签证;8自有资金实施的工程工程,是否按照有关程序报经批准;9建设工程完工后,交付资产的使用情况。10工程工程是否及时送审,原那么上送审工程完成的当月或下月必须送审。第五条招标工程的审计,有关部门还应提供该工程中标确定的工程工程内容、价格组成及其优惠承诺;第六条对于重要工程工程可行性、效益性、工程工程实施的经济性,审计部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管理审计。
第七条审计部实施工程建设工程审计中,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查勘核实,获取必要的证据或签证,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八条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中应当遵守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本方法规定的工程建设修缮工程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一般工程工程预付工程款在审计前应当留足工程预算的20%尾款,装饰工程应当留足工程预算的30%尾款,并另按合同留足工程保修金。工程建设修缮的相关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部开展工程工程审计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门为公司专职审计监督部门,独立行使国家及上级审计机关和公司领导赋予的法定职能。全面负责公司工程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任何部门领导和个人不得阻碍和干预,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包办和替代。
对工程造价高或专业特殊的基建工程,有关领导认为有必要委托社会审计的,价格审计部可以先审计,再委托社会审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价格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价格审计部
2022年2月12日
ppp工程跟踪审计管理方法篇3PPP工程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PPP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效劳工程2、工程地址:区3、招标单位:府4、招标代理机构:5、工作范围:建筑、精装修、给排水、室外工程等。经过公开招标程序,拦标价为1.96亿元,中标价为1.8亿元,工程已签订合同并于近日开工。荆州市北门中学搬迁PPP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效劳工程提供完善、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效劳。
篇十三:跟踪审计单位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7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教育厅山东省高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泰山医学院基哪掘兹狭针茁茵此斜决急甘播酪庙亨励抢压岔淀银孟炬饺受哪箍饿嚣焙耀啪柱宏仍秤衔脊肿诉法钝钉谈而卢向昼堪湃抡蝎琵孺蚌盏耗酬主恩耿蛇滁第六章附则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7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教育厅山东省高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泰山医学院基哪掘兹狭针茁茵此斜决急甘播酪庙亨励抢压岔淀银孟炬饺受哪箍饿嚣焙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教育厅《山东省高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泰山医学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单位审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计监督的活动,分为开工前审计(包括设计、招投标等)、施工过程审计(包括合同、隐蔽、工程款、变更、索赔等)、竣工结算审计(包括结算资料、结算审核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各部门各单位的零星改造、装修、制作工程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第三条跟踪审计工作由审计室组织实施,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的审计或审计室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实施,由审计室和审计中介人员组成项目审计组或审计室内部人员组成项目审计组(简称审计项目组)负责跟踪审计。第四条审计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做好文字记录,保管好文件资料,每个审计阶段结束后,出具书面审计意见。第五条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应互相配合,健全工作机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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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三章审计室、工程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六条审计职责:1、负责组织审计项目组进行跟踪审计,协调整个审计过程,召开由审计、基建、招标代理、监理、施工、审计中介等参加的联席会议,解决跟踪审计的重大问题。2、对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协商。3、对审计中介提交的审核初步意见进行会审,形成正式审计意见,签批后交由各相关部门执行。4、对委托的跟踪审计机构的执业纪律、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5、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配合跟踪审计履行情况。6、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审计工作关系,确保跟踪审计工作能顺利开展。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1、积极支持和配合跟踪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跟踪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2、通知审计部门参加工程各种验收及相关会议。
3、督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审计程序和审计意见。4、对需要审计的资料签署意见。5、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签证等各种资料。6、对可能引起的索赔事项应当有前瞻性预测,工程管理部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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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第四章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工程施工前的跟踪审计内容:1、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进行审计2、对委托合同、发包合同进行审计。第九条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1、施工合同的审计,包括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单位分包合同。2、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签证的审计:①、因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变更等相关手续无法准确反映的工程量签证,因工程量的增减、施工方案的变更和施工时间的改变引起的影响工程造价的隐蔽工程签证。②、现场验收的工程量签证。3、工程进度款的审计。4、工程变更及洽商费用的审计。5、索赔费用的审计。第十条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内容:1、审查分阶段工程结算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2、进行现场勘察,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工程阶段结算、竣工结算资料相符。3、审计工程结算造价是否合理。
第五章跟踪审计的主要程序第十一条设计阶段的主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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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资金来源审计基础上,设计阶段的主要程序:
1、工程管理部门将签署意见的设计招标文件、设计合同送交审计项目组,审计项目组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
2、审计设计概算并参与设计方案会审及后续图纸会审。第十二条招投标阶段的主要程序依据《泰山医学院招标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实施审计监督,对在建设工程交易市场进行招标项目的审计,其主要审计程序:1、工程管理部门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前7天向审计室提供。2、审计室在5天内提出审计意见。3、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报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招投标工作。第十三条施工阶段的主要程序㈠、施工合同审计:1、按照合同审计有关规定开展合同谈判,工程管理部门起草施工合同后送交审计项目组。2、审计项目组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3、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善,签订正式合同。㈡、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签证审计:1、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施工单位办理完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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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后、并在工程封闭前2天书面通知审计项目组。2、审计项目组审核并查看,提出审计意见。3、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落实并实施。㈢、材料设备采购审计:严格执行学校颁发的《泰山医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审计暂行办法》、
《泰山医学院招标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实施跟踪审计。1、建设施工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确定价格的材料和设备,应
编制采购计划书;在采购或招标采购前,应及时向审计项目组提供产品名称、规格、性能指标、暂估价格等资料。
2、审计项目组对上述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审计项目组参与材料设备的考察。
3、审计项目组经考察和市场询价后,提出该材料设备的建议价格和相关意见。
4、工程管理部门科学组织相关材料设备招投标,择优选购材料设备,同时进行采购会签,根据会签下发定价确认单,并由施工单位签字认可。审计项目组按规定对对照表工作进行审计。
5、货物进场并经验收后,审计项目组对货物质量、品牌等与样品的复合性进行审核。
㈣、工程进度款审计:1、由施工单位提交当月的工程量统计资料和月度工程(或按合同条款的其他付款规定)支付申请。2、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门,在3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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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报审计项目组。3、审计项目组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4、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意见,持审核后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提
请学校财务部门支付工程进度款。㈤、工程变更及其价款的审计:1、影响造价的工程变更在变更事项确定前通知审计项目组,审
计项目组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2、工程变更及其价款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
变更价款的书面资料,并附变更价款预算书。3、监理公司对变更价款进行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门,在3天内
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审计项目组。4、审计项目组对变更价款进行审计,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5、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的审计意见,签订正式的变更价款手
续,作为结算依据。㈥、工程索赔费用审计:1、施工单位在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书”
和有关损失费用的书面材料。2、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报工程管理部门,
在3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审计项目组。3、审计项目组在3天内提出审计意见。4、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的审计意见,与施工方落实索赔金额。第十四工程分阶段结算及竣工结算阶段的主要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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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结算实行分阶段结算的项目。审计项目组对工程阶段结算进行审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审计意见,配合、落实分阶段结算。
2、工程管理部门在接到施工单位提报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完整结算资料之日起7天向审计室提供。审计室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审计意见。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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